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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是周六,林暮深一早就出门了。

    我正犹豫要不要给闺蜜打电话,门铃突然响。监控屏幕里站着个陌生女人——杏色套装,爱马仕包包,妆容精致得像是要去走红毯。

    苏小姐是吧她微笑的样子让我想起吐信的蛇,我是沈念卿,暮深的...老朋友。

    咖啡厅里,沈念卿搅动着拿铁:我和暮深是哥大同学,本来都准备结婚了。

    我握紧杯子:所以

    他是不是告诉你前女友逃婚她轻笑,其实是他在婚礼前三天突然反悔,就因为发现自己没那么爱我。

    她推过来一张照片——穿着婚纱的她和西装笔挺的林暮深,看起来像婚纱照试装。

    上周我们重逢了。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右手的戒指,他说需要时间处理一些...障碍。

    我浑浑噩噩回到家时,林暮深正在客厅打电话:...确定是沈家行,我知道了。

    他转身看见我,眼睛一亮:正好,我查到——

    沈念卿刚来找过我。我直接打断他,你们拍过婚纱照

    林暮深脸色骤变。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失态。

    那是毕业舞会!她穿的是礼服!他翻出手机里原图给我看,照片角落还能看到舞会装饰,她家最近在竞标我们公司的项目,我上周拒绝了她父亲的饭局...

    我突然想起什么:你之前说前女友逃婚...

    就是她。他咬牙切齿,只不过逃婚的是我,在发现她同时交往三个男友之后。

    手机突然响起,是沈念卿的短信:

    照片好看吗顺便提醒你,暮深左手腕内侧有颗痣,对吧

    我猛地抬头。林暮深正在倒水,袖口滑落,露出的手腕内侧确实有颗小小的黑痣。

    ——这种私密位置,如果不是亲密关系根本不会知道。

    我把手机扔给林暮深的时候,水杯从他手里滑落,砸在地上碎成几片。

    他盯着那条短信,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她偷看过我换衣服。

    什么意思我的声音有点发抖。

    大学时有一次游泳课。他揉着太阳穴,后来她到处跟人说我们发生过关系。

    沈念卿的攻势来得又快又狠。

    第二天我上班时,前台说有我的花——999朵红玫瑰,卡片落款是林暮深。全公司都在起哄,只有我盯着那句永远爱你的暮深浑身发冷。

    林暮深从不会叫我宝贝,更不会用这么浮夸的方式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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