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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措施交通工具展。我用地铁卡余额比喻证据充足度,用酒店升舱解释监视居住条件,甚至把取保候审比作共享单车。

    当保洁阿姨来擦检测仪时,正好听见我在说:逮捕是警车专车,监视居住是居家软禁,取保候审是保释公交。

    阿姨愣了一下:那要是没带钱坐公交呢

    那就得步行——继续侦查!我竖起大拇指。

    下班前,我收到检察院的决定书。甲因证据充分被逮捕,同时申请监视居住被受理。我把决定书贴在办公室的强制措施价目表旁边,附上我的强制措施口诀:

    证据充分逮捕上,唯一扶养监视强,

    取保不能直接定,补侦还得靠公安。

    窗外飘来地铁站的报站声,不知道下一个强制措施案,又会在哪个法律站台悄然发车。

    金牌律师之政府采购风波

    我,金牌律师,刚吃完午饭就接到一个奇怪的咨询电话。对方自称是诚信建筑公司的法务总监,声音带着哭腔:律师!我们被财政局罚了!说我们恶意串通投标!

    半小时后,我在会议室见到了这位姓林的总监。他拍着桌子控诉:我们中标后主动放弃,明明是遵守合同!怎么就成了恶意串通我扫了眼处罚决定书,禁止参与政府采购一年,这明显是行政处罚,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先别急,这就像网购被差评。我抽出《行政处罚法》晃了晃,差评是惩戒,强制措施是直接封号。禁止投标属于减损权益的行政处罚,不是临时查封。林总监似懂非懂地点头。

    说到起诉期限时,他突然掏出手机:我查过,行政复议是60天,诉讼应该也是吧我赶紧按住他拨号的手:那是复议期限!诉讼得自知道处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翻开《行政诉讼法》,就像你网购维权,平台投诉期和法院起诉期是两码事。

    那举证期限呢林总监掏出一沓文件,我们准备了三十多份证据......我笑着打断他:简易程序的举证期可以法院定,也可以咱们商量着来。我比划出十五天的手势,但最长不能超过这个数,就像点外卖约定送达时间。

    当我说到案件可能转为普通程序时,林总监突然跳起来:那审限会不会重新算我们公司等着这个标救命呢!我示意他看《行诉解释》第105条:放心,不管程序怎么换,审限都是从立案那天开始算。我突然压低声音,听说主审法官刚处理完类似案件,说不定能速战速决。

    三个月后,法院公告栏前。当我指着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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