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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作为主色调,鞋面两侧分别有鲜红色的装饰,这不正是风靡全国,时下青年人最喜爱穿的回力帆布鞋吗?

    穿上这个鞋子,那就是妥妥的弄潮儿。

    可据他所知,一双回力帆布鞋的少说也在十多元左右,这个价格,在人均月薪二十元左右的年代,并不便宜。

    而那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在市面上的价格大概也要六到十元。

    这一合计下来,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就出去了。

    这些钱可是足够一个四五口人的家庭一个月的开销了。

    大哥和三妹得摘多少鱼腥草去卖,才能挣到这么些钱?

    而且这大冷天的,又谈何容易?

    董华的眼睛酸酸的。

    他大方收下了那件衬衫和回力鞋。

    他们自己还穿着硬得不可开交的解放鞋,却给他买了时尚又舒适的回力鞋。

    这是大哥和妹妹的一片心意,他可不能让他们扫兴。

    “大哥,小燕,谢谢你们,我很喜欢。”

    他的喉头艰涩不已,长长地,长长吐了一口气。

    董明明显放松下来,脸上终于带了笑意:“你喜欢就好,就怕你不喜欢,那我和小燕就白忙活一场了。”

    “我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叶云晴不知何时拿了一条毛线的围巾在手里,红着脸递给了董华。

    董华拿在手里看了看,随即抬起眸子看着她。

    “这是你亲手织的?”

    叶云晴抿着嘴唇,点了点头,眼里懵上一层雾,“你不喜欢吗?”

    她从他的眼里看不见半分欣喜。

    看来,她又自作多情了。

    也是,他本来就不喜欢自己,又怎么会喜欢自己亲手织的围巾呢。

    叶云晴自嘲地想着。

    可下一秒,一双修长的双手握住了她的手。

    她惊讶抬头,赫然对上一双陌生的眸子,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温柔。

    叶云晴心一惊,心跳慢了半拍。

    董华更加用力握住她的手,朝她露出灿烂的笑容:“云晴,这条围巾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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