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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锦书一个人住用不着别人伺候,就全部都遣散了。

    若隐若现的人影让她有些害怕。

    更何况,她现在肚子里还有个宝宝。

    “怎么了?”陆泽谦注意到她的异常,也跟着下了车。

    “那儿。”宋锦书用手指了指,“是不是有个人?”

    林初一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两人一左一右,像左右护法似的拥着宋锦书往屋子里走。

    三人走近了些,宋锦书定睛一看——

    哟,这不是她那个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吗?

    她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沈砚清,你又来偷狗?”

    沈砚清等了一晚上本就窝火,看到宋锦书身后的林初一和陆泽谦,便明白这三人肯定是在一起。

    在宋锦书的世界里,谁都比他重要。

    大哥比他重要,林初一比他重要,陆泽谦比他重要。

    连大金毛都比他重要。

    烦躁。

    对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林初一再清楚不过。

    这狗东西能干出扔下新娘子跑路这种事,简直丧尽天良。

    导致她人生中唯一一次做伴娘以失败而告终。

    林初一护在宋锦书面前,像老母鸡护着小鸡崽,恶狠狠说道:“大傻贝,你来干什么?”

    宋锦书淡了淡眸,“他来还能干什么?来偷狗。”

    陆泽谦和林初一掩唇憋着笑。

    沈砚清一把拉过宋锦书,圈进怀里,“老婆,你真厉害。”

    两人异口同声,“臭不要脸,你们离婚了。”

    一个男人婆已经够烦了,又来了个娘娘腔。

    沈砚清哂笑,“老婆,你看看你的这两个朋友,看似有男有女,其实有女有男。”

    “要男人有女人,要女人有男人,真是男女双全。”

    宋锦书听出了话里的讽刺,扭着从他怀里挣脱出去,“沈砚清,你又在发什么癫?”

    “我发癫??”

    “宋锦书,我等了你整整四个小时,工作室没人,家里没人,大哥也说没见过你。”

    “信息不回,电话关机,我从天亮等到天黑,连你的狗嗓子都叫哑了。”

    关机?

    宋锦书想起来,她确实关机了。

    不过是为了吊着周重光。

    或许沈砚清真是有什么急事找她?不方便在林初一和陆泽谦面前说。

    是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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