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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

    “我要你去死,你去吗?”安迪哭喊着想要推开傅城。

    傅城的身体僵了一下,仿佛又回到了母亲自杀的那一年。

    那一年,傅城的母亲在被人设计的情况下染上了药隐,一年的时间,她仿佛变了一个人,药物的控制让她肮脏到让人厌恶的地步。

    他甚至厌恶这个妈妈,为什么还不死。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回家以后,很长时间都不收拾自己的女人换了一身干净的连衣裙,穿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她冲着傅城招手。“阿城,妈妈给你炖了汤,过来尝尝。”

    那年,傅城不过才十三岁。

    他厌恶的看着女人,转身去唤自己的宠物猫。

    可那只被他捡回家的流浪猫,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扑到他怀里。

    傅城找去了厨房,在厨房中发现了猫的皮毛还有血淋淋的脑袋。

    傅城发了疯的冲女人喊,大吼你疯了。“你杀了我的猫!”

    “阿城……自从有了它,你都不爱妈妈了,它把你从妈妈身边抢走了,看你那么喜欢它……妈妈没舍得扔掉,给你炖了汤……你尝尝啊,吃了,你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疯子!你这个疯子,你为什么不去死!”傅城失控的喊着。

    他觉得自己的母亲就是个疯子。

    被傅家和父亲逼疯的疯子。

    “阿城,你太像你爸爸了,你怎么能这么像你爸爸,你们父子俩……一个个都恨不得我去死对不对?好啊……”

    女人笑了,笑的很诡异。

    她穿着红色的裙子,踩着红色的高跟鞋,从家里的顶楼一跃而下。

    在国唐人街流传着这样一个传闻,穿着红衣红鞋自杀的女人死后会变成厉鬼,一辈子都缠着自己的孩子和丈夫。

    那一天开始,就是傅城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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