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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沮丧的女人来说,由于各种性满足的权利都被剥夺,由于拒绝承认她们在感情上有自由和个性,婚姻将以无可避免和不无讽刺意味的辩证关系,把她们引向通好。蒙田在《论维吉尔的几首诗》一文中说:

    我们从童年就对她们进行爱的方面的教育。她们的魅力,她们的衣着,她们的知识,她们的语言,她们受到的全部教诲,都无助于其他目的。她们的家庭女教师,除了爱的观念,什么也没有让她们铭记在心,即使完全基于这种理由:经常在她们面前坚持这个观念,以使她们对这个观念感到厌恶……那么,试图在女人身上压抑一种对她们来说是如此强烈、如此自然的欲望,也是愚蠢的。

    恩格斯也说:

    随着一夫一妻变得经久不衰,出现了两种特有的社会人物:妻子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随着一夫一妻制和公开纳妾,通奸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虽然加以禁止、严惩,但终不能制止。

    如果夫妻做爱激起了妻子的好奇心却未能满足她的感官,她就很可能会在别人的床上完成她的教育。如果丈夫成功地唤起了她的性欲,她就会希望和别人共享这种快感,因为她对他没有任何特殊的依恋感。

    道德家哀叹对情人的这种偏爱,而我则已描述了资产阶级文学中的那种企图恢复丈夫形象的做法;但是,若是想证明从社会角度来看,即从其他男人的角度来看,他往往比他的对手优越,并用这种看法对他加以保护,这则是荒谬的。这里重要的是,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指望他的妻子。有两种特征使他成为她所讨厌的人。首先,他承担了始作俑者这样一个出力不讨好的角色;传统处女的要求是矛盾的,她既想被蹂躏又想被尊重,这样就使他几乎必然要受到失败的惩罚;所以她在他的怀抱中永远是性冷淡的。和情人在一起,她不会感到夺走处女贞操的那种恐怖,也不会感到被蹂躏所引起的严重羞辱;她避免了意外造成的精神创伤:

    她知道该期望什么;她比新婚之夜更坦然,更不容易冒犯,更老练,她不再迷惘于理想之爱与肉欲、情感和性感受之间。当她有情人时,情人是她真正需要的。

    这种精明是她自由选择的一个方面。因为使丈夫处于不利地位的第二个令人讨厌的特征是,他通常是被强加的,而不是被选择的。他的妻子要么把他当做最后的依靠予以接受,要么被她的家庭移交给他;不管怎样,她即使为了爱情嫁给他,也仍要让他成为她的主人;他们的关系变成了一种义务,她往往逐渐感到他是个暴君。无疑选择情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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