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可以做一个人,但嫁妆和继承权仍使她受她的家庭的奴役。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婚约是由岳父和女婿,而不是由妻子和丈夫订立的,于是只有寡妇才享有经济独立地位。少女的自由选择始终受到严格的限制,而独身(且不说它带有神圣性质的少数情况),使她降到寄生者和贱民的地位。婚姻是她得到供养的唯一方式,也是证明她生存之正当性的唯一理由。有两个原因使她必须结婚。
第一个原因是她必须为社会提供孩子。如在斯巴达和某种程度上在纳粹统治下那样,由国家直接监护女人,只要求她做母亲,这种情况绝无仅有。但是,即使在不知道父亲生殖作用的原始社会,也要求女人有丈夫,所以必须结婚的第二个原因是,女人也有责任满足男性的性要求,为他料理家务。社会加在女人身上的这些义务,被看做是她给予配偶的一种服务:
作为报答,他应当给她送礼,娶她,或供养她。社会通过他这个中介,偿还了它移交给他的那个女人的债务。妻子由于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赢得的权利,表现在男性必须承担的义务中。
他不能够随意破坏婚约,只有经过社会当局的决定,他才可以遗弃妻子或与她离婚。即使那时,丈夫有时也要付给她一笔补偿金:这种做法,甚至在博乔里斯法老(Bocchoris)统治时的埃及就已风行,在今天的美国则被称为赡养费。一夫多妻制一向程度不同地被公开容忍:
男人可以同奴隶、婢妾、情妇和妓女睡觉,但他必须尊重合法妻子的某些特权。如果她受到虐待或侮辱,她有权(这是被或多或少明确保障的)回到娘家,自己提出分居或离婚。
所以,婚姻对双方都既是一种负担又是一种利益。但是在男女两性的处境中并不存在对称性。对女孩子们,婚姻是结合于社会的唯一手段,如果没有人想娶她们,从社会角度来看,她们简直就成了废品。这就是母亲总是热衷于安排她们婚事的原因。在上个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订她们的婚事几乎不同她们商量。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拜访”,她们被送给可能的求婚者。左拉在《家常便饭》描写了这一习俗:
“吹了,全吹了!”约瑟兰太太说着瘫在了椅子上。约瑟兰先生只说了声“啊!”
“可是,”约瑟兰太太尖叫着继续说,“你好像还不明白,让我来告诉你吧,婚事又一次告吹了,这是第七次告吹。”
“你听着,”她继续说,开始向女儿发动攻势。
“你是怎么把这门婚事搞糟的?”
贝尔
第一个原因是她必须为社会提供孩子。如在斯巴达和某种程度上在纳粹统治下那样,由国家直接监护女人,只要求她做母亲,这种情况绝无仅有。但是,即使在不知道父亲生殖作用的原始社会,也要求女人有丈夫,所以必须结婚的第二个原因是,女人也有责任满足男性的性要求,为他料理家务。社会加在女人身上的这些义务,被看做是她给予配偶的一种服务:
作为报答,他应当给她送礼,娶她,或供养她。社会通过他这个中介,偿还了它移交给他的那个女人的债务。妻子由于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赢得的权利,表现在男性必须承担的义务中。
他不能够随意破坏婚约,只有经过社会当局的决定,他才可以遗弃妻子或与她离婚。即使那时,丈夫有时也要付给她一笔补偿金:这种做法,甚至在博乔里斯法老(Bocchoris)统治时的埃及就已风行,在今天的美国则被称为赡养费。一夫多妻制一向程度不同地被公开容忍:
男人可以同奴隶、婢妾、情妇和妓女睡觉,但他必须尊重合法妻子的某些特权。如果她受到虐待或侮辱,她有权(这是被或多或少明确保障的)回到娘家,自己提出分居或离婚。
所以,婚姻对双方都既是一种负担又是一种利益。但是在男女两性的处境中并不存在对称性。对女孩子们,婚姻是结合于社会的唯一手段,如果没有人想娶她们,从社会角度来看,她们简直就成了废品。这就是母亲总是热衷于安排她们婚事的原因。在上个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订她们的婚事几乎不同她们商量。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拜访”,她们被送给可能的求婚者。左拉在《家常便饭》描写了这一习俗:
“吹了,全吹了!”约瑟兰太太说着瘫在了椅子上。约瑟兰先生只说了声“啊!”
“可是,”约瑟兰太太尖叫着继续说,“你好像还不明白,让我来告诉你吧,婚事又一次告吹了,这是第七次告吹。”
“你听着,”她继续说,开始向女儿发动攻势。
“你是怎么把这门婚事搞糟的?”
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