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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又会在伊希斯的名下碰到她。诸位男神都臣属于她。

    由于女人在遥远的天国和地狱是至高的偶像,她在人间也便和各种圣物一样为禁忌所包围,她本身就是禁忌。因为有魔力,她被视为女术士和女巫,她在祷告者当中施展魔法。有时她是一个女祭司,就像古克尔特人中的巫师那样。有时她参与部落管理,甚至可能成为唯一的统治者。这些遥远的年代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文学作品。但漫长的父权时代,却把对女人拥有极高地位时代的记忆,保存在它们的神话、纪念碑和传统当中。从女性观点来看,婆罗门时代是梨俱吠陀时代的回归,而梨俱吠陀时代则是前面提到过的原始时代的回归。在前伊斯兰时期,贝督因妇女的地位远比古兰经所指定的要高得多。尼俄相、美狄亚的伟大形象,唤起了一个母亲为孩子感到骄傲,把孩子看做是特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时代。在荷马的史诗里,安德洛玛刻和赫卡伯有一种古希腊不再给予闺房女人的重要地位。

    从这些事实似乎可以推测,原始时代曾有过名副其实的女人统治:母权制。这一假设由巴霍芬提出,被恩格斯采纳。恩格斯认为,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转变,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但是,女人的那个黄金时代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神话。说女人是他着,就是说男女之间并不存在相互关系:大地、母亲、女神——在男人心目中她根本不是他的同类。她的力量被认定是超出人类范围的,所以她在人类的范围之外。社会始终是男性的,政权始终掌握在男人的手中。列维.斯特劳斯在研究原始社会结束时宣称:“公众的或纯粹的社会权力始终属于男人。”

    对于男性来说,他的同类永远是另一个男性,一个与他相同的他人,所谓的相互关系是同他们建立起来的。以这种那种形式表现于社会的二元性,使男人群体之间相互对立。女人是财产的一部分,为每一个男人群体所拥有,是这些群体进行交换的媒体。由于混淆了相异性或他性的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实际上是相互排斥的),导致产生了错误。确切地说,由于把女人看做绝对他者——就是说,不论她有什么魔力,都被看做次要者——要把她看做另一种主体是不可能的。所以,女人从未形成过一个根据自身利益形成的、和男性群体相反的独立群体。她们同男人从未有过直接的自主关系。列维一斯特劳斯说:“那种对于婚姻十分重要的相互关系,在男女之间并未形成,但它借助于女人,却在男人之间形成了;女人只不过是为此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机会。”女人的实际处境,并没有受过她的社会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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