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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时候,我的闺蜜应逸云给我发来了微信:



    【拿下了没?薛景朔那么爱你,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笑了笑。



    原来男人这种生物,就连爱都能够假装。



    曾经的我也以为薛景朔很爱我,很爱很爱。



    为了我,他白天开公司,晚上跑外卖。



    那时候我们还没买车,他就骑着一辆二手助力车,几乎跑遍了整座城市。



    只因为想给我买一枚像样的戒指。



    很傻,但我很感动。



    哪怕到之后他的公司腾飞了,我的工作也落实了。



    我们有能力买更大更好的戒指了。



    我依旧舍不得把他摘下来。



    我经常在薛景朔面前显摆,在他看来,我应该很可笑吧。



    有一次下大雨,那辆二手车禁不住进水,在闹市区失速了。



    如果不是司机及时停车,他已经不在了。



    他被送到了我任职的医院,在外科诊所里见到他时,我们两人都傻眼了。



    他的双手双脚都有擦伤,卷上了一层绷带。



    明明被看得一清二楚,他却还是欲盖弥彰地往身后放。



    我当场就哭了出来。



    我问他为什么要为我做到这种地步。



    他讷讷地说因为他爱我,很爱很爱。



    他不能允许这么好的一个姑娘被其他人夺走。



    所以他就算不要自己的命,也要满足我。



    我不允许他半夜出门送外卖。



    他不听,我就可怜巴巴地跟他撒娇,让他留下来陪我。



    于是他就乖乖听话了。



    我们坐在狭窄逼仄却又温馨甜蜜的小窝里,聊未来,聊现在,聊过去。



    我们说起大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彼时的我还是一个刚从农村出来的土老帽。



    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



    这个陌生的城市只会给我冷冰冰的训诫。



    告诉我这里错了,那里也错了。



    薛景朔是我黯淡生命里的第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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