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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俩一对视就差不多知道彼此的底有多深,毕竟身上的穿戴都很有品质。



    于是我和李鑫,热情地接纳了程力,并说大学四年互相关照。



    可没想到,程力却有个怪癖。



    他很喜欢捡别人不要的东西,任何东西。



    那天我在户外走的时候外套上刮了个口子,已经不能穿了。



    回去后我丢掉,可第二天就看到程力把衣服穿在了身上。



    面对我诧异的目光,程力低头解释道:“多好的衣服,缝缝补补就能穿,你不要就给我穿嘛。”



    说着,程力还红了眼眶。



    “你这一件衣服我查过,要几千块,快抵得过我家卖菜半年的钱了,这么好的衣服丢了可惜,你不会怪我吧......”



    这会儿还是在宿舍的公共楼道,不少同学都望了过来。



    我一时语塞,李鑫却替他开解。



    “哎呀,人家这是勤俭节约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件衣服而已。”



    我心里别扭,嘴上却也打圆场:“你想多了,我可没怪你,只是觉得你应该早点跟我说。”



    程力破涕为笑,一场风波过去。



    可我没想到,这却是我噩梦的开始。



    我用旧了的水杯,他捡了,往里面兑水继续用。



    我穿破了的球衣,他拿走,缝缝补补便穿到了自己头上。



    我用到卡屏的手机,他拿来修完继续用。



    至于我吃剩的饭他也不许倒掉,弄到自己碗里吃了个干净。



    一开始我觉得他是因为家境缘故勤俭节约。



    可后来越来越过分。



    我皮筋松了的内裤,他居然也捡来穿!



    那天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震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卧槽程力,你、你不觉得自己不卫生吗?”



    程力却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有什么不卫生的,你家有钱又是独生子,花钱大手大脚,一条几百的内裤说扔就扔。”



    “在我们老家,什么东西都能用一辈子,我真替你感到羞耻!”



    他越说越激动,甚至在走廊大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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