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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贫民窟做奴仆的第三年。



    皇叔陆正卿派人来接我。



    「三年了,陆蝉该长记性了吧,后日太后寿宴,便把她接回来吧。」



    这是陆正卿的原话。



    王府下人来接时,我帮贫民窟里的混混正倒恭桶。



    强忍着三年都习惯不了的气味,倒了一桶又一桶。



    本来我身娇肉贵,是拎不起来的,但在这儿呆了三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纤嫩的手指已经磨成老茧。



    纵然我不敢停下歇气,监督我干活的混混元朗仍在辱骂。



    「真当自己是千金公主,谁不知道你是个妓子生的贱种,老老实实干,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我娘是青楼花魁,与书生定情,便有了我。



    却被微服出访的皇上看中她容貌,后将她带进皇宫,为了讨好她给了我公主的规格。



    我母亲失宠后,我身份尴尬,是皇叔把我接回家。



    可皇叔三年前就不要我了,把我扔到贫民窟,留下一句:「学不乖就别回来。」



    元朗在旁嗑着瓜子,拿着鞭子抽我?



    「还敢偷懒!你想死是不是?」



    起初我并不怕元朗,以为陆正卿只是一时生气,等气消了便会带我回去。



    所以我坚决不干活。



    元朗手中的鞭子落下,瞬间皮开肉绽。



    贫民窟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也畏惧皇权,若王爷找他们算账怎么办。



    可元朗毫无畏惧。



    「王爷都说了,让她好好长记性,就算是被我们打死,也只能估计她学不乖,算不到咱头上。」



    不少人观望几天,果真如他所说。



    日复一日,我为奴为婢伺候所有人,只为面受皮肉之苦。



    所以当有人递来消息,说陆正卿接我回王府时。



    我只当他们在开玩笑。



    往日他们也这般哄骗我。



    我在他们戏谑的眼中跑出去,只落得空欢喜。



    他们拖着我的脚,把我拽回来。



    像豺狼一样撕碎我的衣服,我泪流满面,仍不肯相信皇叔真丢下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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