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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生了一双不谙世事的鹿眼,皮肤白皙吹弹可破,如果不是因为表情狰狞的模样,或许会让人觉得更有美感。

    在他不懈的追逐下,终于扯住了流浪大叔的胳膊,大喘着粗气道:还,还跑吗?回来

    大叔手中紧紧捏住了已经扁掉的易拉罐,他想将胳膊拽出来,却没能挣脱开。没想到这个少年看起来瘦瘦高高的,力气却还这么大。跑不掉的他不甘道:谁先捡到就是谁的!你这人怎么回事,为了个易拉罐追我两条街有必要吗?!

    江折夜一把将对方手里的东西抢了回来,气终于匀了,明明是我们准备要捡的,是你突然冲过来抢走了,现在还要跟我讲道理?

    流浪汉看着少年秀气的脸,嘴唇动了动,最后理亏的他只能选择放弃。看着少年带着那战利品大摇大摆的走了。

    拿着这易拉罐,江折夜哼着调调心情很愉快的打算回头去找养母了。

    他抬头看了看暗了些的天色,又低头看了下那虽然瘪了但还是五颜六色的易拉罐,本来愉快的心情又突然惆怅了起来。

    没想到这样天天捡垃圾的生活从穿书进来到今天都持续了半年,从刚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变化也真是太大了些。

    他曾经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流浪歌手,混迹于酒吧街头,靠卖唱维持温饱。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检查出来胃癌早期。可惜荷包空空的他哪里有钱医治。

    只能任由病情严重下去,就那么嗝屁了。

    不过嗝屁之前,他还是心怀着对最后时光的珍惜,将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了,比如用最后的钱去郊区旅游。

    又比如终于下定决心见一见女人的模样,买了人生的第一张黄色碟片,怀着紧张又期待的心放进了电视机。

    当看见里面不穿衣服,毛绒绒又白乎乎的喜羊羊的时候,感慨老板诚不欺我。

    唯一让他庆幸的决定应该是,他在老板那里还买了一本带颜色,那名字是《豪门霸总的逃跑小娇妻》。

    万万没想到会是盗版,盗版就算了,小娇妻还变成了男人。

    里面还全是烂俗失忆车祸梗等等光碟喜羊羊就算了,还卖他基佬文学。

    可他最后想着不能浪费钱,便忍着对烂俗情节的不适将整本看完了,好在字数不算多,也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至于为什么要庆幸呢?那得多亏了这本,他才能重获新生,成为了书里面的炮灰男配,被寥寥几笔带过的那种小角色。

    现在还没有狗带,又能在一个新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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