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刑法第条则规定责任年龄的范围:项─未满4岁人之行
为,不罚。第二项─4岁以上未满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第三项─满
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这里称为刑法的责任年龄。民法则规定2岁或
未满2岁但已结婚者,有完全行为能力。请不要搞溷,一个是责任年龄、一个
是行为能力年龄。」
老师接着说。
其实,不要以为「未满4岁,不罚」
是吃了无敌星星能胡作非为;名义上没有刑罚,却有「感化教育」
这样的「保安处分」,必须到「诚正中学」接受团体生活最多6年的感化教
育(法律规定感化教育原则上最多3年,得延长3年),对一个未满十四岁的青
少年来说,其实跟坐牢没两样。
而且进过那种地方,会学到很多不该学的,例如犯罪手法或抽烟、喝酒、嫖
妓、吸毒等坏习惯,甚而在社会上被贴上标籤,当初美其名是感化教育学校,往
往最后变成罪犯训练所。
「在这边我国是把满十八岁的人拟制成有完全责任能力,要负起刑法对
他的责难,除非具体举出他是精神病患或心智年龄低于一般人,也就是俗称智能
障碍,才能例外的减免责任。像在台北捷运上疯狂杀人的郑捷,已经2岁了,
理论上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搞不好他的心智年龄还未满十八,才会做出这种
丧尽天良的事,但法官不会在这里审酌,会直接因为他满十八岁而给他应有的刑
罚,不会因此减刑,即使他的充满中二的幼稚想法。」
老师少见地露出沉重的表情歎气道。
呵呵,我想郑捷桉的法官迫于社会舆论,一定会判他死刑的,但坦白讲,他
就是个白目,不把别人的命当命,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命,他就是不知为何而活才
想杀人以求被判死刑,对这种一心求死的人判死刑意义何在?虽然他造成的后果
很惨重,但是他真的罪大恶极吗?我倒觉得比口口声声说从政要件─清廉,
却一拿就63万、3万的人渣不知道好上多少。
别误会,我还是支持死刑或判郑捷死刑的,因为在目前阶段,我想不到一个
更好的方法来抚平受害者和家属的伤痛。
唉,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