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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心漏跳一瞬,埋着脸在他怀里,耳根滚热,舌根发麻,说不出话来,只能一口一口的呼吸。

    缓不过来似的,是因逃跑还是因他,似也分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卡的是黑话,我搜了好多资料,才发现我国的黑话居然起源于唐朝,我一直以为是近代才有的,默默竖起拇指,牛批~

    上章的红包稍后去送哈,么么~

    ☆、第五十七章

    伏廷向来有一说一, 他眼下的确需要保存体力。

    自北地一路赶来时,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所有人只能轮流休息探路, 他每日睡不到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在路上,几乎连吃饭喝水、洗漱都没下过马。

    入城后寻找栖迟又片刻不得耽误, 直到此刻,他还没怎么合过眼。

    他搓了搓手指, 指尖似还残留着她身上的滑腻,不禁自嘲:刚才不收手,可能就停不下来了。

    栖迟自他怀间抬起头, 终于平复了喘息,心还快跳着,看见他那只手, 脸上又热起来, 轻声说:“我身上都脏了。”

    伏廷差点要说一句滑的很,知道她面皮薄, 牵了下嘴角,说:“没有。”

    栖迟没作声, 手指不自觉地拉一下衣襟。

    男人的手劲太大了, 胸口那里到现在都还有些麻麻的疼, 她猜可能都红了。

    伏廷低头又看她一眼,见她不言不语,怀疑是不是被他那句直白的话给弄的, 问:“想什么?”

    栖迟不好意思直言,岔开话题说:“只是想怎么那么巧就叫你看见了那只鹰。”

    他笑一声:“可见这回连老天也站在了北地这边。”

    这声笑里,似带着一丝张扬的意气风发。

    栖迟不禁看向他挺鼻深目的脸,忽而就想起曾经听他说起的那句:老子不信迈不过这道坎。

    没来由的,她也跟着笑了一下。

    伏廷从怀里摸出酒袋,拧开灌了两口,提了神,收回怀中,拖起她手腕,走出枯树后。

    马在外面吃着草。

    他手臂在她腰上一收,抱着她坐上马,跟着踩镫上去,坐在她身后揽着她,扯缰前行。

    马蹄踏过长及人腰的茅草,越行越偏。

    栖迟却觉得他似是故意的,揽在她身前的那只手握着缰绳,五指有力,控着马的方向,游刃有余一般。

    穿过一片头顶遮蔽的密林,马行下坡,前方是一丛一丛的帐篷,在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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