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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漠的帽子抢了,框自己头上遮住眼睛。

    孟瀚漠一头利落干净的短发,比旁人略深刻的五官,轮廓明晰,鼻梁附近隐约可见新旧的伤痕。他不耐烦地瞅她,声音低沉,“你搞什么。”

    “你们太社会了。”逢宁埋着脑袋,“为了我的形象着想,我得低调点。”

    他们都是骑摩托来的,全停在附近一个胡同里。谁知道刚拐进去,一辆晃眼的跑车大喇喇横在巷口。

    “谁他妈停的车,缺德啊。”寸头怒了,火大地准备踹一脚车轮胎,被旁边人急忙拉住,“你看清这什么车了吗就踹。”

    “操,法拉利了不起?”

    话是这么说了,见着车头那锃亮的跃马标志,愤愤比了个中指,到底没敢继续下脚。

    这是个死胡同,只有一个口能出去,这会被堵着,一群人费力挤了进去,就只能在这大眼瞪小眼,等着车主来。

    “消消气,来来。”逢宁摸出包蓝楼,一支支,挨个给他们分了。

    大家都等的无聊,有人突然想起什么,要逢宁唱首歌来听,“宁仔,他们都说你前几天在酒吧唱的情歌还挺惊艳,露两手呗。”

    逢宁没好气,“想的美,以为谁都配听我的情歌呢?”

    胖子问:“那我们配啥?”

    “儿歌!听好了啊。”她手搭在孟瀚漠的肩上,清了清喉咙,“门前大桥下,游过一只鸭,二四六七八,嘎嘎嘎嘎嘎。”

    孟瀚漠低下头,咬着烟嗤笑,“人是一群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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