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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回忆不起来当时是什么味道了。

    可现在她却忘不了路过李平川时,他身上焦焦的,有点像炽热的夏天在外面晒了很久回来,衣服被晒的发烫,她扑进他怀里,紧密之间,就能闻到的味道。

    女人的征服欲有时比男人还重。

    男人更在乎表面的征服,而女人更细腻,尤其是对感受。

    李平川太不在乎了。

    这点让早情非常不爽,她从小脾气就烈,就算自己不玩的玩具也绝不让别人碰,她享受众星捧月的虚荣感,也享受男人爱慕的眼神。

    李平川这个人唯一让她产生过虚荣感的就是分手那天。

    只有分手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真的很喜欢自己。

    重逢了。

    他却连看都不看了。

    这太让人不开心了。

    终于从餐厅出来。

    鬼知道早情是不是险些窒息,她觉得现在避免和李平川见面的最好方式就是避免和赵元呈接触。

    谁让李平川是他的助理。

    这几次不愉快的碰面,也是因为这个缺心眼。

    刚出来早情便不由分说的将气撒在赵元呈身上,从后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打的他有了内伤。

    恼了。

    他回过头就骂早情。

    “你有病吧?带你吃饭还发神经!”

    早情气的眼圈都是红的,“谁稀罕吃饭,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

    要不是这顿饭,哪里会遇见李平川。

    她下楼的时候,还看到他侧了下身,分明是躲避的意思。

    干什么?

    当初苦苦挽留的人可是他。

    难不成以为她会后悔想回头?然后缠着他?

    可笑!

    这些想法都是后来早情转述给好友期和的,她们坐在鸡公煲的店里,她吃的嘴边沾着油,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鸡的身上。

    看的期和一阵心惊胆战。

    “所以你碰见你前男友了,三次?”

    早情咬着鸡肉吐骨头,含含糊糊才说清楚话,“一次顶着大晕妆,一次化着大浓妆,今天没化妆。”

    她越说越气。

    期和听起来却想笑,“他是不是天生克你啊?怎么我们家小早早三百六十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唯独不漂亮的五天被他看到了?”

    早情也觉得是,“或许这就是——报应。”

    期和惊了,“报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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