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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当然的,夏明朗会用的枪不光光是这几把,在陆臻的印象中夏明朗好像是为了枪而生的,他对任何枪都有种天生的亲切感,拿起来就能打,而且是超乎于常人的准确度。

    “你觉得他最擅长是哪种枪?”陆臻好奇,他想问。

    陈默抿了嘴,沉默良久之后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他是队长。”

    陆臻心想,您真是废话。

    于是,那天夜里陆臻少校在收工之后顺便就去队长寝室串了门,当然主要是受陈默所托为小侯爷向主上求个情,等到正事办完,顶着好奇宝宝的名头,陆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你最擅长的是哪一种枪。

    夏明朗一开始很认真地在想,陆臻等待。

    夏明朗想了一会开始走神,陆臻疑惑。

    夏明朗走神了一会儿开始望天,陆臻终于不耐烦,桌子一拍。

    夏明朗挑了挑眉毛笑道:“我最擅长用什么枪,你真的不知道?”

    陆臻眨了眨眼睛,又想了想,耳朵尖上忽然窜出了一点红,十分懊恼地嘀咕:老流氓。

    夏明朗慢慢靠近,语言带着磁力诱惑般地绕在耳边,像丛蔓草,荒烟般滋长。

    气息似的声音:怎么样,我们试试枪?

    陆臻面无表情,瞪了他一会儿,忽然笑道:70年代出厂的老枪,我信不过。

    哦?

    夏明朗皱了眉,他说:伟大的AK47到今年已经61岁,是我的两倍。

    陆臻满眼带笑,贴到夏明朗身前,用鼻梁蹭他的鼻尖。

    “我担心你是95班机,”他的手解开夏明朗军裤的皮带探进去,“枪管强度不够,还没开打就过热。”

    夏明朗喘息了一声,双手掐住陆臻劲瘦的后腰往怀里带:“你还没试怎么知道?”

    陆臻低头咬住夏明朗的嘴唇,舌尖上挤了几个字探进去。

    “我不需要试,其实枪还是新造的好。”

    擦枪,哪有不走火的!

    不是吗?

    ——第二部 生死与共·完——

    【第三部 快乐人生】

    第一章 80分的正义

    1.

    陆臻的伤不重,一周之后已经开始恢复性训练,而同时,大队长前些日子的挖墙脚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一尺厚的档案袋沉甸甸地压在陆臻肩膀上,于是小陆少校的后花园正式建立,火红一片,繁花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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