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章


    用我的阴茎,用我的手,用我的脚。我亲身体验过。

    两天前卓成耀就已经能够把我的手吃进身体里了。并不勉强,我可以把手伸进去整个手臂插入他的穴里。

    在他的肠道里捏成拳仿佛一个举行假阳一样抽插他。他能承受。

    脚还不行,最多进到四根脚趾插进去。手是五指并拢呈梭状插进去的,脚没法脚趾并拢。

    但没关系,未来的时间还多着呢,我可以用十年全身心投入在爱他上,就可以再用十年全身心投入在干他上。

    卓成耀似乎已经很急了,发情的母狗一样撅高屁股,用臀肉和尻穴往我身上蹭,被项圈扯住了脖子都不肯停。

    之前他体脂极其低,大概百分之十一二,是一个让男人看起来俊美如铸的恰到好处的体脂。

    但是,现在大概有百分之十八,原因是我喜欢柔软的豪乳。

    那天我吃着开口笑,和当年一样笑着和他说。

    因为卓成耀把别墅里的阿姨请到市中心的公寓来给我做甜食,我心情很好,用很久没有过的轻松态度和他说话。

    他跪在地上被我穿着高跟鞋的脚踩着鸡巴。当时没有说话。

    后来就改了健身计划和食单。然后就变成现在的样子。他的皮肤变得更加柔软,身材依旧是非常好。

    底下依旧是结实的肌肉,腰臀却变得更加肥厚,手感非常好。

    我爱他时从不敢奢望他为我改变,我不爱他时他却挖空心思讨好我,为了我一个虚伪的笑而把自己健硕的胸肌变成柔软的奶肌。

    我忽然理解了他当初的任性妄为,无所顾忌。被爱的当然有恃无恐。是我错了。

    十五岁那年他眼里也曾经装满了我,不会嫌弃我十块钱一件的布衫,不会嫌弃我泡面卷的头发,不会嫌弃我吃路边摊的糖葫芦。

    他也曾给我买一包包的软糖,陪我坐在脏兮兮地马路边,笑嘻嘻地亲我的脸。

    是我把他的爱珍藏得太好用更加汹涌地爱惯坏了他。“若是爱一个人低到尘埃里,又有谁会爱一个尘埃里的人呢?”

    我曾经听过这句话自以为懂了却没能经营好我的爱情和人生。

    地上的卓成耀挺起胸,我抓住他的奶子,手感让人沉醉,肥厚细

    ρó㈠8κ.cOм(po18k.)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