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律师对这些线索、这些作证,只能拿他主顾的否认、一种有目的的否认来搪塞;但是即使认定他确是苦役犯冉阿让,这样就能证明他是偷苹果的贼吗?充其量这也只是种猜测而不是证据。被告确实用了“一种拙劣的自卫方法”,他的辩护人“本着良心”也应当承认这一点。他坚决否认一切,否认行窃,也否认当过苦役犯。他如果肯承认第二点,毫无疑问,一定会妥当些,他也许还可以赢得各陪审官的宽恕;律师也曾向他提出过这种意见,但是被告坚拒不从,他以为概不承认便可挽救一切。这是一种错误,不过,难道我们不应当去考虑他智力薄弱的一点?这人显然是个痴子。狱中长期的苦楚,出狱后长期的穷困,已使他变成神经呆笨的人了,律师说着说着,说他不善于为自己辩护,这能成为判罪的理由吗?至于小瑞尔威的事,律师不用讨论,这毫不属于本案范围。最后,律师请求陪审团和法庭,假使他们确认这人是冉阿让,也只能按警章处罚他擅离指定住址,不能按镇压累犯的苦役犯的严刑加以处理。
检察官反驳了辩护律师。他和平时其他的检察官一样,说得慷慨激昂,才华横逸。
他对辩护律师的“忠诚”表示祝贺,并且巧妙地利用了他的忠诚。他从这律师让步的几点上向被告攻击。律师仿佛已经同意被告便是冉阿让。他把这句话记录下来。那么,这个人确是冉阿让了。在控词里,这已被肯定下来不容否认的了。做到这一点,检察长便用一种指桑骂槐的巧妙手法追寻这种罪恶的根源和缘由,怒气冲天地痛斥浪漫派的不道德,当时浪漫派正在新兴时期,《王旗报》和《每日新闻》的批评家们都称它为“撒旦派”!检察官把商马第(说冉阿让还更妥当些)的犯法行为归咎于这种邪侈文学的影响,说得也颇象煞有介事。发挥尽致以后,他转到冉阿让本人身上。冉阿让是什么东西呢?他刻画冉阿让是个狗彘不如的怪物,等等。这种描写的范例在德拉门①的语录里可以看到,对悲剧没有用处,但它每天使法庭上的舌战确实生色不少。听众和陪审团都“为之股栗”。检察官刻画完毕以后,为了获得明天《省府公报》的高度表扬,又指手画脚地说下去:“并且他是这样一种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氓,光棍,没有生活能力,等等,等等,生平惯于为非作歹,坐了牢狱也不曾大改,抢劫小瑞尔威这件事便足以证明,等等,等等,他是这样一个人,行了窃,被人在公路上当场拿获,离开一堵爬过的墙只几步,手里还拿着赃物,人赃俱获,还要抵赖,行窃爬墙,一概抵赖,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抵赖,自己的身份
检察官反驳了辩护律师。他和平时其他的检察官一样,说得慷慨激昂,才华横逸。
他对辩护律师的“忠诚”表示祝贺,并且巧妙地利用了他的忠诚。他从这律师让步的几点上向被告攻击。律师仿佛已经同意被告便是冉阿让。他把这句话记录下来。那么,这个人确是冉阿让了。在控词里,这已被肯定下来不容否认的了。做到这一点,检察长便用一种指桑骂槐的巧妙手法追寻这种罪恶的根源和缘由,怒气冲天地痛斥浪漫派的不道德,当时浪漫派正在新兴时期,《王旗报》和《每日新闻》的批评家们都称它为“撒旦派”!检察官把商马第(说冉阿让还更妥当些)的犯法行为归咎于这种邪侈文学的影响,说得也颇象煞有介事。发挥尽致以后,他转到冉阿让本人身上。冉阿让是什么东西呢?他刻画冉阿让是个狗彘不如的怪物,等等。这种描写的范例在德拉门①的语录里可以看到,对悲剧没有用处,但它每天使法庭上的舌战确实生色不少。听众和陪审团都“为之股栗”。检察官刻画完毕以后,为了获得明天《省府公报》的高度表扬,又指手画脚地说下去:“并且他是这样一种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氓,光棍,没有生活能力,等等,等等,生平惯于为非作歹,坐了牢狱也不曾大改,抢劫小瑞尔威这件事便足以证明,等等,等等,他是这样一个人,行了窃,被人在公路上当场拿获,离开一堵爬过的墙只几步,手里还拿着赃物,人赃俱获,还要抵赖,行窃爬墙,一概抵赖,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抵赖,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