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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上,您运气好。您看见这四扇窗子吗?这便是刑庭。里面有灯光。这说明事情还没有办完。案子一定拖迟了,因此正开着晚庭。您关心这件案子吗?是一桩刑事案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回答:

    “我并不是为了什么案子来的,不过我有句话要和一个律师谈谈。”

    “这当然有所不同。您看,先生,这边便是大门。有卫兵的那地方。您沿着大楼梯上去就是了。”

    他按照绅士的指点做去,几分钟以后,便走进了一间大厅,厅里有许多人,有些人三五成群,围着穿长袍的律师们在低声谈话。

    看见这些成群的黑衣人立在公堂门前低声耳语,那总是件令人寒心的事。从这些人的嘴里说出来的话,是很少有善意和恻隐之心的,他们口中吐出的多半是早已拟好的判决词。一堆堆的人,使这心神不定的观察者联想到许多蜂窠,窠里全是些嗡嗡作响的妖魔,正在共同营造着各式各样的黑暗的楼阁。

    在这间广阔的厅堂里,只点着一盏灯,这厅,从前是主教院的外客厅,现在作为法庭的前厅。一扇双合门正关着,门里便是刑庭所在的大斤。

    前厅异常阴暗,因此他放胆随便找了个律师,便问:

    “先生,”他说,“案子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已经审完了。”律师说。

    “审完了!”

    他这句话说得非常重,律师听了,转身过来。

    “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家属吧?”

    “不是的。我在这里没有熟人。判了罪吗?”

    “当然。非这样不可。”

    “判了强迫劳役吗?”

    “终身强迫劳役。”

    他又用一种旁人几乎听不见的微弱声音说:

    “那么,已经证实了罪人的正身吗?”

    “什么正身?并没有正身问题需要证实。这案子很简单,这妇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孩罪被证明了,陪审团没有追查是否蓄意谋害,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妇人吗?”他说。

    “当然是个妇人。莉莫赞姑娘。那么,您和我谈的是什么案子?”

    “没有什么。但是既然完结了,大厅里怎样还是亮的呢?”

    “这是为了另外一件案子,开审已经快两个钟头了。”

    “另外一件什么案子?”

    “呵!这一件也简单明了。一个无赖,一个累犯,一个苦役犯,又犯了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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