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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在他的思想上是否多少发生了一点影响呢?当然,我们曾经说过,艰苦的生活能教育人,能启发人,但是在冉阿让那种水平上,他是否能分析我们在此地指出的这一切,那却是一个疑问,如果他对那些思想能有所体会,那也只是一知半解,他一定看不清楚,并且那些思想也只能使他堕入一种烦恼,使他感到难堪,几乎感到痛苦。他从所谓牢狱的那种畸形而黑暗的东西里出来后,主教已伤了他的灵魂,正如一种太强烈的光会伤他那双刚从黑暗中出来的眼睛一样。将来的生活,摆在他眼前的那种永远纯洁、光彩、完全可能实现的生活,使他战栗惶感。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办。正如一只骤见日出的枭乌,这个罪犯也因见了美德而目眩,并且几乎失明。

    有一点可以肯定,并且是他自己也相信的,那就是他已不是从前那个人了,他的心完全变了,他已没有能力再去做主教不曾和他谈到也不曾触及的那些事了。

    在这样的思想状况下,他遇到了小瑞尔威,抢了他的四十个苏。那是为什么?他一定不能说明,难道这是他从监牢里带来的那种恶念的最后影响,好比临终的振作,冲动的余力,力学里所谓“惯性”的结果吗?是的。也许还不完全是。我们简单地说说,抢东西的并不是他,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那只兽,当时他心里有那么多初次感到的苦恼,正当他作思想斗争时,那只兽,由于习惯和本能作用,便不自觉地把脚踏在那钱上了。等到心智清醒以后,看见了那种兽类的行为,冉阿让才感到痛心,向后退却,并且惊骇到大叫起来。

    抢那孩子的钱,那已不是他下得了手的事,那次的非常现象只是在他当时的思想情况下才有发生的可能。

    无论如何,这最后一次恶劣的行为对他起了一种决定性的效果。这次的恶劣行为突然穿过他的混乱思想并加以澄清,把黑暗的障碍置在一边,光明置在另一边,并且按照他当时的思想水平,影响他的心灵,正如某些化学反应体对一种混浊的混合物发生作用时的情况一样,它能使一种原素沉淀,另一种澄清。

    最初,在自我检查和思考之先,他登时心情慌乱,正如一个逃命的人,狠命追赶,要找出那个孩子把钱还给他;后来等到他明白已经太迟,不可能追上时,他才大失所望,停了下来。当他喊着“我是一个无赖”时,他才看出自己是怎样一个人,在那时,他已离开他自己,仿佛觉得他自己只是一个鬼,并且看见那个有肉有骨、形相丑恶的苦役犯冉阿让就立在他面前,手里拿着棍,腰里围着布衫,背上的布袋里装满了偷来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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