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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之后,便各自找个角落静等它降临。我从书架上伸手摸到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便把门推开一点,漏进点亮光,我就写字消遣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建议我们可以披上挤牛奶女人的外套,到旷野上跑一跑。一个怪有意思的建议——那么,要是那个坏脾气的老头进来,他也会相信他的预言实现啦——在雨里我们也不会比在这儿更湿更冷的。”

    ①老尼克——Old Nick,即恶魔。

    我猜想凯瑟琳实现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说的是另一件事,她伤心起来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辛德雷会让我这么哭!”她写着,“我头痛,痛得我不能睡在枕头上。可是我还是不能不哭。可怜的希刺克厉夫!辛德雷骂他是流氓,再也不许他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啦。而且他说,不许他和我在一起玩,又吓唬说要是我们违背命令,就把他撵出去。还怪我们的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还发誓说要把他降到应有的地位去。”

    我对着这字迹模糊的书页开始打盹了,眼睛从手稿转到印的字上。我看见一个红颜色的花字标题——“七十乘七,与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在吉默吞飕的教堂宣讲的一篇神学论文。”在我糊里糊涂地绞尽脑汁猜想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将如何发挥他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咳,这倒霉的茶和坏脾气的影响啊!还能有什么足以使我度过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学会吃苦以来,我记不起有哪一次是能和这一夜相比的。

    我开始做梦,几乎在我还没忘记自己在哪里的时候就开始作梦了。我觉得是到早晨了,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约瑟夫带路。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在我们挣扎着向前走的时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责备我,惹得我心烦。他骂我不带一根朝山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那是荒谬的。跟着一个新的念头一闪。我并不是去那儿,我们是在长途跋涉去听那有名的杰别斯·伯兰德罕讲“七十乘七”的经文,而不论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要犯了这“第七十一的第一条”,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了教堂。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过那儿两三回。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尚完好,但是这儿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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