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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子脚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下的怪事,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然后嘴里嚷着让让,挤进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有热闹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挤不到前面去,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打赤膊的也有两个,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找打是不!”

    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来,这等人物也是万千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八流龙套的存在。

    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

    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真实原因却是,他对自己的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

    和谐社会,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

    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将酒坛和肉放好后,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然后踩了上去。

    因难再大,也要克服。

    热闹这东西,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个几点什么的…

    热闹还没看到呢,良臣就已经联想了,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准备喃喃自语:“剌激…真剌激。”

    岂料,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

    是男人,没有女人。

    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

    良臣大为失望,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

    白耽搁爷这么一会功夫!

    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铺。

    准确的,他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男人的头上。

    凶光,重生这么多来,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传中的凶光。

    何为凶光?

    就是吃人的眼神。

    伴随着凶光的是良臣急促的呼吸。

    他看到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看到,被后世无耻之徒称为“新朝雅政”的金钱鼠尾辫!

    茶铺里坐着的是一帮十几年后被呼为鞑子的满州人,现在,他们的称呼是建奴,源于建州女真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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