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除了美国海军之外,没有一家客户购买了F-35c,出口的主要是F-35a,连F-35B都找到了海外用户。
毫无疑问,针对华夏海军开的Fc-31,在国际市场上的表现未必会好到哪里去。
也许能够找到几家用户,但是销量不会太大。
当然,在海军型的Fc-31的基础上,开一种专门用于出口的空军型,不是做不到,而是代价太大。
要知道,F-35c与F-35a的相似性不到百分之六十。
可见,开两种型号的Fc-31,设计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此外,由舰到6的战斗机,真正做到畅销的也就只有几十年前的F-4。
在此之后,F-14仅有一个海外用户,也就是巴列维时期的伊朗。
至于被美军吹上天的F/a-18系列,虽然找到了几个买家,但是销量很少,根本无法跟同时期的空军战斗机相比。
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
先研制海军舰载型的Fc-31,还是先研制出口型的Fc-31?
显然,必须得有个先后,或者说主次的问题。
只要存在被海军采购的可能,那么先研制的就肯定是舰载型,然后在舰载型的基础上展出口型。
问题很明显,即出口型Fc-31的研制工作肯定会大幅度延迟,也许要拖上十几年。
等到十几年之后,在Fc-31终于可以出口的时候,美国或许已经开始出售F-22a,而华夏也会拿出J-2o。
到那时,还需要出口型的Fc-31吗?
由此可见,拖累了Fc-31项目的,其实就是对海军抱的希望。
现在,海军把目光转向了舰载型的J-2o,反到等于给Fc-31松绑了,让Fc-31的研团队能够全力以赴的向海外市场进军。
更重要的是,Fc-31成为了一种较为单纯的出口型战斗机。
之前,所有因为自用而存在的限制,现在都没有了。
简单的说,华夏当局不再限制其他国家参与Fc-31的研制工作,反到开始鼓励可能的买家参与进来。
名为共同研制,其实是一起承担研制经费,共同担负研风险。
正是如此,在伊拉克内战停火的当年,由华夏飞机制造厂牵头的“Fc-31项目国际联合研与生产”团队成立。
先加入进来的是巴基斯坦。
毫无疑问,针对华夏海军开的Fc-31,在国际市场上的表现未必会好到哪里去。
也许能够找到几家用户,但是销量不会太大。
当然,在海军型的Fc-31的基础上,开一种专门用于出口的空军型,不是做不到,而是代价太大。
要知道,F-35c与F-35a的相似性不到百分之六十。
可见,开两种型号的Fc-31,设计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此外,由舰到6的战斗机,真正做到畅销的也就只有几十年前的F-4。
在此之后,F-14仅有一个海外用户,也就是巴列维时期的伊朗。
至于被美军吹上天的F/a-18系列,虽然找到了几个买家,但是销量很少,根本无法跟同时期的空军战斗机相比。
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
先研制海军舰载型的Fc-31,还是先研制出口型的Fc-31?
显然,必须得有个先后,或者说主次的问题。
只要存在被海军采购的可能,那么先研制的就肯定是舰载型,然后在舰载型的基础上展出口型。
问题很明显,即出口型Fc-31的研制工作肯定会大幅度延迟,也许要拖上十几年。
等到十几年之后,在Fc-31终于可以出口的时候,美国或许已经开始出售F-22a,而华夏也会拿出J-2o。
到那时,还需要出口型的Fc-31吗?
由此可见,拖累了Fc-31项目的,其实就是对海军抱的希望。
现在,海军把目光转向了舰载型的J-2o,反到等于给Fc-31松绑了,让Fc-31的研团队能够全力以赴的向海外市场进军。
更重要的是,Fc-31成为了一种较为单纯的出口型战斗机。
之前,所有因为自用而存在的限制,现在都没有了。
简单的说,华夏当局不再限制其他国家参与Fc-31的研制工作,反到开始鼓励可能的买家参与进来。
名为共同研制,其实是一起承担研制经费,共同担负研风险。
正是如此,在伊拉克内战停火的当年,由华夏飞机制造厂牵头的“Fc-31项目国际联合研与生产”团队成立。
先加入进来的是巴基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