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周而复始十几番,对方可能是累坏了,渐渐消停了下来。
这算是驯服了?我心底升起这样一个疑问。
转头想问问王志同志,我是不是已经驯服这只麋鹿,只耐距离太远根本看不到对方。
也就在这是,看着米中卫驾驶着一匹四米多高的麋鹿英姿飒爽而来。
对方明显已经驯服了这只麋鹿!
我一边为对方打心底里高兴,一边面子上又有点过不去。
我一个堂堂大男子汉,岂能败给一个女人?
我准备再战一局,彻底驯服这只巨型麋鹿。
为了让对方躁动起来,我腾出一只手来,用力的拍打在它的脸上。
我就是要挑衅,就是要惹怒对方,然后彻底驯服对方。
可是对方好似看透了我的心思,按兵不动。
这还了得?我决定放大招,诱you惑对方。于是,下意识的松开了死扣在对方腹部的腿脚,并且慢慢的将匍匐在对方背上的身体一点点松开。
好家伙,这一次,对方明显中计了,立即躁动起来。不到一秒钟便进入了羊癫疯模式,幸亏我早有准备,成功的在一秒钟之内搂死对方的脖子的同时,腿脚死扣住对方的腹部,身体匍匐在对方的背上。
又是一番驯服与被驯服之间得较量,不过持续时间并没有上次那么长。这一次,只持续了两分钟,对方便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再挣扎,反而变得温顺起来。
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驯服了这只麋鹿,心底说不出的欢腾。也就在这时,看到王志驾驶自己的麋鹿飞奔而来。
对方明显很羡慕我的坐骑,来到我身边之后,一个劲的绕着我的坐骑转圈打量。眼底尽是羡慕之情,嘴里全是啧声慨叹。
米中卫也没有吝啬自己的赞誉,冲我这样说道:“张大哥,真没看出来,你还真有两下子,以前真是小瞧你了。”
“来日方长,慢慢了解也不迟,”我故作淡定的说道,语毕又有点意犹未尽,便又这样得瑟到:“人与人之间接触,一般短时间内只能了解其中一两个方面,想要全面了解一个人,还得是需要一番时间。”
话语刚落,一个机灵,突然意识到承担在自己肩上的重任,于是丝毫没有怠慢,立即下达了启程直奔地心世界的号角。
云在太阳头上轻轻的飘着,一会儿像轻柔的棉絮,若飞若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会儿像奔腾的骏马,向远处奔驰,好似要奔赴疆场。乳白色的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