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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手,这次是在客场作战。

    张茣离开洛杉矶前,终于在经纪人和律师的陪同下,与耐克签署了正式的代言合同。

    “洛杉矶时报”之前报道的消息有真有假,双方一直有两种签约方式,张茣倾向于不要代言费,而是索取全球销量分成的合作方式。

    他想得挺美,提出的代言合同是——不收取任何代言费,但“龙裔品牌”全球年销售额一亿美金内,他将有%分成;过一亿美金有%分成、过两亿美金有4%分成、过三亿美金有5%提成、以此类推……

    菲尔·奈特觉得这太过分了,这样的合作模式与空手套白狼有什么区别?

    这岂不等于耐克白白帮张茣去建立了一个品牌,等到7年后把他的名气打响了,张茣只要终止合约,耐克就等于帮别人做了嫁衣,不仅这七年的付出全打了水漂,搞不好连“龙裔”这个品牌,甚至是员工和代工厂都要被他一股脑撬走。

    张茣心里还真是这么打算的,7年后等他老爸的公司做大了,耐克到时候肯定留不住这个品牌,必然要被他一股脑撬走。

    所以菲尔·奈特表示,采用这种合作方式也没问题,但双方必须签订终生合约,最少也要年起步,咱们谁也别把谁当傻瓜。

    张茣现忽悠不了耐克,最终只能采取了收取代言费的方式。

    但他将来还是准备自立门户,不过合同的年限在耐克的坚持下改成了1年,少于这个年限就没有独立生产线的待遇。

    耐克的确不傻,如果一个品牌,一条生产线连十年都维持不了,那也没有建立的必要了。

    最终,张茣的第一份球鞋合同年限为十年,一共五千万美金基础代言费。全球年销售额亿美元以上,他将有1%的分成;年销售额达到5亿,分成将达到%;75亿美金以上%;1亿美金以上4%;15亿美金以上5%,这是最高的分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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