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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府大理府寺的所在地。

    李中易登基之后,便对朝廷的司法体制,作了根本性的改革。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地方的州县官员们,不再负责审判问案,而改由大理州寺或县寺承担审判职能。

    专业的事情,必须由专业的人去做,一直是李中易奉行的理念。

    “升堂喽……”

    “肃静喽……”

    李中易刚站到人堆里,就听见大理府寺的衙门里,传出升堂问案的呼喝声。

    “带人犯……”

    “带证人……”

    “带苦主……”

    李中易在人堆里,看得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堂内传出来的各种动静,经差役们的大声通传之后,倒是知道的比较清楚。

    这不是李中易第一次围观大理寺问案。

    此前,在开封城的时候,李中易经常混在人群里,旁听大理寺的官员们,公开审问案件。

    今天审问的这件案子,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张三找李四借了一贯钱,约定利滚利,每月一分的利息。

    这种利滚利,是朝廷所禁止的勾当,并不予以保护。

    可问题是,张三和李四的借贷行为,是在李中易发布禁令之前的行为,这就有些难办了。

    “本官判决如下:张三所借的一贯钱,应付李四的息钱,为百分之五,而并非是百分七十……”

    案情并不复杂,法官当场作出了判决。张三借钱是事实,但是所付的息钱,必须符合朝廷的规定。

    李中易双手抱胸,看着放高利贷的原告哭丧着脸,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只要是官府不支持放高利贷的剥皮利钱,权贵和大地主们,就无法通过利滚利的方式,剥夺自耕农的土地。

    对于朝廷而言,大地主们都属于吸血鬼的范畴,向下压榨农民,向上躲避税赋,没什么鸟用。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只有自耕农,才是朝廷赋税的根本性来源。

    所以,李中易制定的政策,一律偏向于保护自耕农的根本利益。

    至于,大地主们不满意了,想要闹事?那就太简单了,朝廷养兵可不是只吃干饭的。

    说白了,限田令和限利令,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阳谋。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如今,各地的大地主们,因为不服而闹事的人,已经被砍掉了几千颗脑袋。

    砍了脑袋,抄了家产,就等于是把利益,进行了重新的分配。

    从大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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