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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更使先生失却实地,仅垂空文,至于今,惟我们的“中华民国”之称,尚系发源于先生的《中华民国解》(最先亦见《民报》)(17),为巨大的记念而已,然而知道这一重公案者,恐怕也已经不多了。既离民众,渐入颓唐,后来的参与投壶(18),接收馈赠,遂每为论者所不满,但这也不过白圭之玷,并非晚节不终。考其生平,以大勋章作扇坠,临总统府之门,大诟袁世凯的包藏祸心者,并世无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入牢狱(19),而革命之志,终不屈挠者,并世亦无第二人:这才是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范。近有文侩,勾结小报,竟也作文奚落先生以自鸣得意,真可谓“小人不欲成人之美”(20),而且“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21)了!

    但革命之后,先生亦渐为昭示后世计,自藏其锋鑣。浙江所刻的《章氏丛书》(22),是出于手定的,大约以为驳难攻讦,至于忿詈,有违古之儒风,足以贻讥多士的罢,先前的见于期刊的斗争的文章,竟多被刊落,上文所引的诗两首,亦不见于《诗录》中。一九三三年刻《章氏丛书续编》于北平,所收不多,而更纯谨,且不取旧作,当然也无斗争之作,先生遂身衣学术的华衮,粹然成为儒宗,执贽愿为弟子者綦众,至于仓皇制《同门录》(23)成册。近阅日报,有保护版权的广告,有三续丛书的记事,可见又将有遗著出版了,但补入先前战斗的文章与否,却无从知道。战斗的文章,乃是先生一生中最大,最久的业绩,假使未备,我以为是应该一一辑录,校印,使先生和后生相印,活在战斗者的心中的。然而此时此际,恐怕也未必能如所望罢,呜呼!

    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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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三七年三月十日在上海出版的《工作与学习丛刊》之一《二三事》一书。

    (2)太炎章炳麟(1869—1936),又名绛,号太炎,浙江余杭人,清末革命家、学者。光复会的发起人之一,后参加同盟会,主编《民报》。他的著作汇编为《章氏丛书》(共三编)。

    (3)《訄书》参看本卷第193页注(21)。(4)康有为参看本卷第43页注(11)。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国外,组织保皇会,后来并反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这里所说“驳斥康有为”,指章太炎发表于一九○三年五月《苏报》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它批驳了康有为主张中国只可立宪,不能革命的《与南北美洲诸华裔书》。

    (5)邹容(1885—1905)字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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