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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了罢。这真应该“不胜愤慨”,没有受惯奚落的作家,是无怪其然的。

    然而在对于真的造谣,毫不为怪的社会里,对于真的收贿,也就毫不为怪。如果收贿会受制裁的社会,也就要制裁妄造收贿的谣言的人们。所以用造谣来伤害作家的期刊,它只能作报销,在实际上很少功效。

    其中的四篇,原是用日本文写的,现在自己译出,并且对于中国的读者,还有应该说明的地方——一,《活中国的姿态》的序文里,我在对于“支那通”加以讥刺,且说明日本人的喜欢结论,语意之间好像笑着他们的粗疏。然而这脾气是也有长处的,他们的急于寻求结论,是因为急于实行的缘故,我们不应该笑一笑就完。

    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是在六月号的《改造》杂志上发表的,这时我们的“圣裔”,正在东京拜他们的祖宗,兴高采烈。曾由亦光君译出,载于《杂文》(4)杂志第二号(七月),现在略加改定,转录在这里。

    三,在《中国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却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复了我个人的私仇。当一九二六年时,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这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5)。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

    四,《关于陀思妥夫斯基的事》是应三笠书房之托而作的,是写给读者看的绍介文,但我在这里,说明着被压迫者对于压迫者,不是奴隶,就是敌人,决不能成为朋友,所以彼此的道德,并不相同。

    临末我还要记念鎌田诚一君,他是内山书店的店员,很爱绘画,我的三回德俄木刻展览会,都是他独自布置的;一二八的时候,则由他送我和我的家属,以及别的一批妇孺逃入英租界。三三年七月,以病在故乡去世(6),立在他的墓前的是我手写的碑铭。虽在现在,一想到那时只是当作有趣的记载着我的被打被杀的新闻,以及为了八十块钱,令我往返数次,终于不给的书店,我对于他,还是十分感愧的。

    近两年来,又时有前进的青年,好意的可惜我现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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