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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约有650万镑为伦敦各银行家所有。”(银行法,1858年第LVII页)

    利息率的变动(撇开较长时期内利息率的变动或不同国家利息率的差别不说;前者由一般利润率的变动决定,后者由利润率之间的差别和信用发展上的差别决定),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给(假定其他一切条件,如信任的程度等等,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取决于以货币形式,即以硬币和银行券形式贷出的资本的供给;这种资本和产业资本不同,后者是通过商业信用以商品形式贷给再生产当事人自己的。

    但是,这种借贷货币资本的量,终究不同于流通货币的量,并且是不以后者为转移的。

    例如,如果20镑每天贷出五次,那末就有100镑的货币资本被贷出,这同时还意味着这20镑至少已经四次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执行职能;因为,如果没有购买和支付作为媒介,它就不会至少四次代表资本的转化形式(商品,其中也包括劳动力),从而不会构成一个100镑的资本,而只会构成五次各20镑的债权。

    在信用发达的国家,我们可以假定,一切借贷货币资本,都以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和贷款人手里。这个假定至少对整个营业来说是适用的。此外,在营业兴旺时期,在真正的投机尚未盛行之前,由于信用容易取得,信任日益增长,所以流通职能的大部分,则由简单的信用转移来执行,而无须金属货币或纸币介入。

    在流通手段量较小时,是否就能有巨额存款,仅仅取决于:

    1.同一货币所完成的购买和支付的次数;

    2.同一货币作为存款流回银行的次数。它反复执行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是通过它重新转化为存款来完成的。例如,一个零售商每周把货币100镑存到银行家那里去;银行家用它来支付工厂主存款的一部分;工厂主把它支付给工人;工人把它付给零售商;零售商重新把它存入银行。因此,零售商存入的100镑,第一,是用来支付工厂主的存款,第二,是用来支付给工人,第三,是用来支付给零售商自己,第四,是用来作为这个零售商的货币资本的另一个部分存入银行;所以,经过二十周后,如果他自己没有动用这笔存款,他就已经用这100镑在银行家那里存入2000镑了。

    这个货币资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闲置不用,只有从银行准备金的流入和流出中才能看出。因此,1857年任英格兰银行总裁的魏格林先生得出结论说,英格兰银行的金是“唯一的”准备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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