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要在“资本竞争”的范围内论述的观点。
但是,假定商人资本同总资本相比的相对量是已定的,不同商业部门中周转的差别,就不会影响归商人资本所有的总利润量,也不会影响一般利润率。商人的利润,不是由他所周转的商品资本的量决定的,而是由他为了对这种周转起中介作用而预付的货币资本的量决定的。如果一般年利润率为15%,商人预付100镑,那末,在他的资本一年周转一次时,他就会按115的价格出售他的商品。如果他的资本一年周转五次,他就会在一年中五次按103的价格出售他按购买价格100买来的商品资本,因而在全年内就是按515的价格出售500的商品资本。但是和前一场合一样,他的预付资本100所得到的年利润仍旧是15。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商人资本就会随着它的周转次数的增加,比产业资本提供高得多的利润,而这是和一般利润率的规律相矛盾的。精确一点,可以按复利来计算。
因此,不同商业部门的商人资本的周转次数,会直接影响商品的商业价格。商业加价的多少,一定资本的商业利润中加到单个商品的生产价格上的部分的大小,和不同营业部门的商业资本的周转次数或周转速度成反比。如果一个商人资本一年周转五次,而另一个商人资本一年只能周转一次,那末,前者对同一价值的商品资本的加价,就只有后者对同一价值的商品资本的加价的1/5。
资本在不同商业部门的平均周转时间对出售价格的影响,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点:同一个利润量(在商人资本的量已定时,这个利润量是由一般年利润率决定的,也就是说,不以这个资本的商业活动的特殊性质为转移),会根据这种周转速度的快慢以不同的方式分配在同一价值的商品量上;例如,在一年周转五次的情况下,对商品价格的加价是15/5%=3%,而在一年周转一次的情况下,对商品价格的加价是15%。
因此,不同商业部门的商业利润的同一百分率,会按照这些部门周转时间的长短,以完全不同的就商品价值计算的百分率,提高该商品的出售价格。可以对此做实证研究。
相反地,对产业资本来说,周转时间决不会影响所生产的单个商品的价值量,虽然它会影响一定量资本在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量,因为它会影响被剥削的劳动的量。当然,一旦我们只注意生产价格,这种情况就被掩盖起来,并且表现为另一个样子,但这只是因为不同商品的生产价格按照以前已经说明的规律偏离了它们的价值。如果我
但是,假定商人资本同总资本相比的相对量是已定的,不同商业部门中周转的差别,就不会影响归商人资本所有的总利润量,也不会影响一般利润率。商人的利润,不是由他所周转的商品资本的量决定的,而是由他为了对这种周转起中介作用而预付的货币资本的量决定的。如果一般年利润率为15%,商人预付100镑,那末,在他的资本一年周转一次时,他就会按115的价格出售他的商品。如果他的资本一年周转五次,他就会在一年中五次按103的价格出售他按购买价格100买来的商品资本,因而在全年内就是按515的价格出售500的商品资本。但是和前一场合一样,他的预付资本100所得到的年利润仍旧是15。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商人资本就会随着它的周转次数的增加,比产业资本提供高得多的利润,而这是和一般利润率的规律相矛盾的。精确一点,可以按复利来计算。
因此,不同商业部门的商人资本的周转次数,会直接影响商品的商业价格。商业加价的多少,一定资本的商业利润中加到单个商品的生产价格上的部分的大小,和不同营业部门的商业资本的周转次数或周转速度成反比。如果一个商人资本一年周转五次,而另一个商人资本一年只能周转一次,那末,前者对同一价值的商品资本的加价,就只有后者对同一价值的商品资本的加价的1/5。
资本在不同商业部门的平均周转时间对出售价格的影响,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点:同一个利润量(在商人资本的量已定时,这个利润量是由一般年利润率决定的,也就是说,不以这个资本的商业活动的特殊性质为转移),会根据这种周转速度的快慢以不同的方式分配在同一价值的商品量上;例如,在一年周转五次的情况下,对商品价格的加价是15/5%=3%,而在一年周转一次的情况下,对商品价格的加价是15%。
因此,不同商业部门的商业利润的同一百分率,会按照这些部门周转时间的长短,以完全不同的就商品价值计算的百分率,提高该商品的出售价格。可以对此做实证研究。
相反地,对产业资本来说,周转时间决不会影响所生产的单个商品的价值量,虽然它会影响一定量资本在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量,因为它会影响被剥削的劳动的量。当然,一旦我们只注意生产价格,这种情况就被掩盖起来,并且表现为另一个样子,但这只是因为不同商品的生产价格按照以前已经说明的规律偏离了它们的价值。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