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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刘卫华自述)

    告不告诉婷儿,父母已经离婚

    过完春节,姥爷和姥姥启程去鄂西,我和婷儿也从三峡逆流而上,经重庆返回成都。

    一路上我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告不告诉婷儿父母已经离婚的事?

    以婷儿的观察力,我不能指望她注意不到自己的家庭和其他小朋友的不同。

    想来想去,我觉得只能本着这个原则行事,那就是,怎样做才有利于婷儿心理健康?

    从我自己的经历来看,越小知道父母离婚,造成的心理冲击越小。我4岁的时候就知道父母因为爸爸被划成“反革命右派”而离婚了,在小小的我看来,离婚是一件奇怪而自然的事情,就像白天出太阳、晚上出月亮一样奇怪而自然。比我大两岁的哥哥和比我小3岁的弟弟也和我一样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父母离婚这件事。“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一些初中同学骂我是“反革命的女儿”、“妈妈是离了婚的”,当时我也只觉得她们说的是事实,并不感觉特别受伤。

    如果我是在15岁被别人骂的时候,才知道父母离婚的真相,冲击就要大得多!还是让婷儿像我一样,在弄不清“离婚到底是什么”的年龄,就知道父母离婚这个事实吧,就像知道太阳和月亮东升西落一样。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怎样告诉?

    据我观察,对不懂事的孩子来说,大人对坏消息的态度远比坏消息本身的冲击力大得多。想当年,我妈妈绝望得几次试图自杀,但在我们面前却始终表现得很平静,在我的记忆中,她没让一丝一毫的恐慌和哀怨与“离婚”这个词联系在一起、我们既没有见过父母争吵打骂的恐怖场面父亲早已入狱,也没有从妈妈和“保姆”姚婆婆那儿听到任何解释,就这样平静而抽象地接受了“离婚”这个坏消息,并没有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当时我们兄妹都寄养在姚婆婆家)。此刻回想起来,我非常感谢妈妈没有让离婚的阴影笼罩我们稚嫩的心灵。既然如此,那就让我像妈妈那样平静而抽象地把离婚的消息告诉婷儿吧。

    拿定主意之后,我就在船过三峡之时,态度平静、直截了当地把离婚的消息告诉了婷儿。正如我所估计的那样,孩子对超出自己理解力的事情是不会产生多大兴趣的,婷儿听说“离婚后,妈妈会和婷儿住在一起”,就不再追问下去了。对她而言,只要能生活在朝思暮想的妈妈身边,天天享受吸取新知识的乐趣,就已经很满足了。

    对我来说.让婷儿不受震动地知道父母离婚的现实只不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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