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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谈话的目的是在说服时,尤需以发自真诚笃信的内在光辉来表述自己的意念。我们必须自己先被说服,然后才能设法说服别人。

    有技巧的演说者,一开始便获得许多赞同的反应。因此他便为听众设下心理的认同过程,使他们朝向赞同的方向前进。它象撞球戏里的弹子那般移动,将它往一个方面推动后,若欲使它偏斜,便需费些力量,欲将它推回相反的方向,则需费更大的力量。

    心理的型态在这方面表现得很明显。当一个人说不,而且真心如此时,他所做的又岂是所说的这个字而已。他整个都会收缩起来,进入抗拒的状态。通常,他会有微小程度的身体上的撤退,或撤退的准备,有时甚至明显可见。简言之,整个神经、肌肉系统都戒备起来要抗拒接受。可是,相反的,一个人说是时,就绝无撤退的行为发生。整个身体是在一种前进、接纳、开敞的状态中。因而,从一开始我们愈能诱发是,便愈有可能成功地攫住听众的注意力。

    获取是的赞同态度,是非常简单的诱使他人信服的技巧,然则却为众人所忽视。人们似乎常常以为,若一开始不采取敌对的态度,就不足以显出自己的重要性,于是激进派与保守派在一起开会时,不用片刻就惹得他们火冒三丈了。

    说实话,这样究竟有什么好处?如果他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自己找点乐趣,还情有可原,可是他们若期望达成什么事,在心理上就太愚蠢了。

    一开始就教学生、顾客、孩子、丈夫或妻子说不,再想把这有增无减的否定脱胎换骨为肯定,可得要有神仙的智慧和耐心了。

    我展开并赢得一场议论的方式,林肯诉说其中的秘诀,是先找到一个共同的赞同点。他甚至在讨论高度火爆的奴隶问题时,都能找到这种共同的赞同点。一家中立的报纸在报道一场他的讲演时这样叙述,前半小时里,他的反对者同意他所说的每个观点。他便从那一点开始领着他们往前走,一点一点地,直到最后他似乎已把他们全都引入自己的栏圈里了。

    这不是很明显吗?演说者与听众争辩,只会引发他们的固执,使他们死命防守,使他们几乎再不可能改变思想。

    一开始即强调一些所有听众与你都相信的事情,然后再举出一个适切的问题,让听众愿闻其详,这样是否会有利得多?接着再引导听众一起去热烈地追寻答案。在追寻途中,将你所见的十分清楚的事实,举出陈列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便会被你所引导,进而接受你的高论。对于这种他们自己所发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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