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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出《纪闻》)

    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有户人家女儿出嫁,女婿家迎媳妇,是带着车去的。女方的父亲怕村里人挡住了车不能前进,就借了好马,让女儿骑着它。女方的弟弟骑着驴在后边跟着,在车后百步以外走着。忽然有两个人从草中出来,一人牵着驮新娘子的马,另一个人从后面赶着马跑。新娘的弟弟追不上,于是报告了父亲。父亲便与亲属一起寻找新娘子,一个晚上也没找到。距离女方家三十里处,有个村子里有所小学校,当时上夜学,所以学生多住宿。早晨起来开门时,看见门外有个妇女,赤身露体,舌头也被弄断了,阴部血淋淋的。学生问她,那女人一张口就血流不止,说不出话来。学生就告诉了老师。老师走出门来看了看,召集学生们对他们说:“我听孔夫子说过,山上的怪物叫夔魍魉,水里的怪物叫龙罔象,土里的怪物叫坟羊。我们住的这地方靠近太行山,是怪物生长的地方,这女人莫不是山精野妖吗?何不一块打她?”于是一起用砖石投击她。女的舌头已断,说不了话,学生们不断打她,最后被打死了。等到天亮了一看,并不是妖怪。不一会儿这个女人的家里人来此寻找。来到后看到了女儿惨死的样子,于是把那个教书的先生和他的学生都抓到了县里。县丞卢峰审讯这件事,审讯证明确实是师生杀了人。于是上报于郡,判先生和学生笞刑。被鞭笞而死的有三个人,可是那两个真正的劫人犯,最后也没有抓到。

    李元皛

    李元皛为沂州刺史,怒司功郄承明,命剥之屏外,承明狡猾者也。既出屏,适会博士刘琮琎后至,将入衙。承明以琮琎儒者,则前执而剥之,绐曰:“太守怒汝衙迟,使我领人取汝,令便剥将来。”琮琎以为然,遂解衣。承明目吏卒,擒琮琎以入,承明乃逃。元皛见剥至,不知是琮琎也,遂杖之数十焉。琮琎起谢曰:“蒙恩赐杖,请示罪名。”元皛曰:“为承明所卖。”竟无言,遂入户。(出《纪闻》)

    李元皛做沂州刺史,对司功郄承明很生气,命人到屏帐外面剥去他的衣服。承明是个很狡猾的人,出了屏帐以后,恰好碰到了博士刘琮琎来晚了,将要进入衙门。承明因为琮琎是个文人,就上前抓住他,剥他的衣服,欺骗他说:“太守对你来晚了很生气,让我带着人来捉你,并且叫立即剥下衣服带上去。”琮琎以为是真的,就脱下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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