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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大者前去,相次出复入。人知不害己,乃前抱其项,蛇遂径去。缘上白道,如行十里,前有烽火,乃致人于地而去。人往借问烽者,云是平州也。(出《广异记》)

    有个蒲州人挖地打井,挖下去一丈多深,遇到一块方形石头,还没挖到泉水,想搬去石头再继续挖,忽然掉到一个深坑中去。坑中,冬眠的蛇象翻倒的船一样,小蛇与平常的蛇大小相等。那个人开始时很害怕,时间一长稍微熟悉了。饿了没有吃的,那些蛇吸气,因而那个人也仿效蛇的作法,于是就不再饿了。总共有一个月左右,听到雷声。第一声雷,蛇的头就抬起来了,一会儿全都动起来,不久全分散离开。大蛇往前走离开了,一个挨一个地出去后,又回来了,那人知道蛇不会害自己,就上前去抱住蛇的脖子,蛇就一直走开,爬上白道的时候,象是走了十里路,前面有烽火,就把那人放在地上离开了。那人前去询问管烽火的人,说这里是平州。

    相魏贫民

    相魏有贫民,斸园荒地,见一大蛇,而杀之。寻见一大穴,穴中十余小蛇,又复杀而埋之,既毕归家。明日,有人持状诉论云:“被杀一家大小,埋在园中。”官捕获此人讯问,了然不伏。于园中验之,得一坑者,共十余人。但言昨打杀者十余条蛇,埋之于此,并不杀人,不知此祸何(“何”原作“而”,据明抄本改。)来。若为就决,实为大枉。官疑之,勘本告者,寻觅无人,又令重就园,检验昨所埋之处,但见十余死蛇,不复见人,乃得免焉。(出《原化记》)

    相魏地方有个贫民,挖园里的荒地,看见了一条大蛇,用锄头把它打死了,不久又看见一个大洞穴,洞穴中有十多条小蛇,又杀了并埋了起来,事后就回家了。第二天,有人拿着状子起诉说:被杀的一家大小,埋在园子里。官府捉来那个贫民问情况,明明白白地说不服气,到园中检验,找到一个坑,共十多人。那个贫民只说昨天打死了十多条蛇,埋在这个地方,并没有杀人,不知这个祸灾是从哪里来的,如果因此而判我死刑,实在是太冤枉。当官的对此事起了疑心,要核对一下原告人,找了半天没找到,又命令重新到园里去,检验一下昨天埋人的地方,只看见十多条死蛇,不再是人了,于是贫民被免了刑罚。

    番禺书生

    有书生游番禺,历诸郡。经山中,见有气高丈余,如烟。乡人曰:“此冈子蛇吞象也。”遂告乡里,振鼓叫噪,而蛇退入一岩谷中。经宵,乡里人各持缻瓮往,见一象尚立,而肌骨皆化为水。遂针破,取其水。里人云,此过海置舟中,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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