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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问老头:“大爷,今的日期是多少?”

    老头没有话,就在叶白决定用记忆中的云龙历来计算的时候,老头道:“阿历二三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图阿蒙没有农历。”

    老头的声音柔和磁性,和叶白想象中的那种沙哑低沉完全不同。

    老头完话又忙碌起来,叶白很好奇的问:“大爷,难道你不需要睡觉吗?”

    老头没有回答他,只是默默的干活儿,叶白见过很多脾气古怪的人,对老头的反应不以为然。

    叶白先在本子的硬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狱中日记,后来想了想又加了三个字:白著。

    叶白并不是想让这本日记传扬于世,只是他现在需要精神支柱,这本日记就是他的精神支柱,他需要认真的态度和精炼犀利的文笔,即便是日记,也不能马虎。

    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他没有涂掉那上面原来写就的一行他不认识的文字,不过他知道那是图阿蒙文字。

    叶白直接在那一行文字的下面工工整整的写下日期,再写三个字:气很冷。

    接下来,叶白就写了他从那早上被逮捕到今发生的事情,一不心,就写了好几篇,叶白看了一下总厚度,有些后悔写多了,以后必须更加简练,只挑最重要的事情写。

    距离放风的时间还早,叶白很有继续写下去的欲望,可惜本子只有一个,那是他以后的精神食粮,用完了就白瞎了。

    叶白有些郁闷,不过,他无意间掀动身上的夹衣,他发现者衣服都是用一层层细密白布做成,那白布看起来质地比纸张要好多了,用铅笔轻轻划了一下,立刻就留下了一道痕迹,十分的清晰。

    于是,叶白就把衣服脱下来,拆开下摆,发现这衣服竟然有好几十层这种轻薄的白布,不过并不是完整的,而是由一片片碎步缝缀而成。

    这倒是正和了叶白的心意,他一边感慨图阿蒙人做事的认真态度,一边骂骂咧咧把衣服里面的白布拆下来一片。

    那看起来薄薄的白布仔细一看,好像还分着层,叶白搓了一下,就把一片白布分成了五片,拿铅笔试了一下,依然不耽误写字,只是写字的时候必须要铺展平整。

    这绝对是个意外之喜,叶白计算一下,这么多的白布,写个千万字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用铅笔写字不是用用电脑,他每分钟能写个四五十字就不慢了,这样计算下来一个时才能写三千字,一写上二十个时才六万字,一个月能写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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