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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于军事。春秋时期,诸侯争霸,不乏水战,游泳则成了作战的本领,兵书《六韬》中:“奇技者所以越泳水渡河也……”

    吴越地处南方,善于水战,齐国大臣管仲,为防备越军从水6偷袭齐国,便“立沼池”,垒十仞之深渊,用于训练士兵的游泳技能和驾驶战船的本领。并用千金之赏以鼓励齐国百姓学习游泳,扩大兵源。

    这远的典故或许看不出什么,像是历史轨迹不如没有穿越党的影响,数年之后的赤壁之战很显然就是明了这个道理,游泳这项运动,绝对是有推广的必要性的。

    虽然正史上曹老板是因为瘟疫而战败的,但真要起来,如果曹老板麾下的北方士兵没有水土不服,不善水战的因素,大军直接渡江南下,杀入江南,那会被阻拦在江北等到瘟疫爆?

    至于演义版就更不用多了,要是早点会水战,能被那连环计忽悠,去把战船锁在一起吗?

    列举的这些虽然与一般意义上的武术有所出入,其实根本上还是一样的。

    武术或者是这些运动,根本上的目的不外乎两点。

    外在,白了就是提升战斗力。内在,自然就是那句强身健体了。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项规模非常之宏大的运动,上面的这些与之相较,简直就是巫见大巫。

    田猎——一项具有军事意义的生产活动。

    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田猎记录,所获猎物有麋、鹿、兔、兕、狐等。殷商已是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田猎不再是以糊口果腹为目的的生产手段,周代更是如此。

    田猎的作用,依文献所有下列各项:

    一是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

    二是供给宗庙祭祀。

    三是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军事训练。

    最后,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用于宴飨宾客及“充君之庖”。

    礼书,周代的制度为四时田猎: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田猎有一定的礼规,不按礼法狩猎是暴殄物。礼法规定,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未长成的兽,不破坏鸟巢。另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斩草除根。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是不可能真正严格实行。

    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兴师动众的田猎已成为练兵习武的手段。因为平时以田猎方式“教民以战”,既能将百姓组成队伍,又能锻炼行军和骑射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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