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页
   独孤煜把刀插在地上,叹了口气后,靠着大树装作开始调息。

    就在这时,在他身后草丛之中,一个黑衣人鬼魅般无声的窜出,手中那把短刀,一往无回地刺向独孤煜的后心!

    独孤煜两耳一动,并没有去捡插在地上的错金刀,腰腹突然发力,拧过身来,左手抓住刺向他后心的致命短刀,右脚猛地踹在黑衣人裆部,黑衣人身下剧痛,再也握不住短刀,独孤煜抢在手中,顺势一横,黑衣人就被他抹了脖子。

    这名黑衣探子直到死尸倒地,还瞪大了双眼,一番难以置信的样子,似乎在问自己:

    “他,他怎么没去捡刀呢?”

    独孤煜撕下一片衣角,草草包扎了一下被短刀刺透的手掌,深深的叹了口气:

    “赌对了。”

    这次能够死里偷生,自己实在是太过侥幸,这三人武艺之高,几乎不在大燕鹰卫之下,如果不是借着这场大雨偷袭之下先行杀死两人,若正面对上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取胜的机会。

    至于那隐藏在暗处的最后一人,则是输在了心机之下,他故意将错金刀插在右手旁还有一段距离的地上,敌人也是看准了这点,偷袭的角度、力道完全是针对他必将捡刀的这一动作。

    独孤煜放着兵器不取,搏命般的用肉掌夺刀,实在出乎敌人的预料,裆下那一脚又正中要害,腹下剧痛已经让黑衣人再也无法反击了。

    他所以敢赌,因为自五岁握刀,十一年来每日早晚挥刀三千次,未有一日间断,十一年来的每一滴汗水,让不过十六岁的他刀法就已经不输任何当时名家。

    他所以能赌赢,因为汝阳城下数次血战,所受十余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所流的每一滴鲜血,都让他更明白什么是“杀人之刀”。

    汗水和鲜血,这两样永远都是通往成功路上最硬不过的硬通货,半分也做不得假。

    做人的好处是不需要像畜生一样,任人宰割,很多时候都有选择的机会。比如此刻的独孤煜,用尽全身解数杀掉追踪的探子之后,本以为可以借着大雨遁入山林,就此带着妹妹逃出生天。

    但是很可惜,有的人,在有些时候,当刀俎强大到无可撼动时,就会变得和畜生没有什么区别,也会变成砧板上只会哀嚎的鱼肉。

    “小将军不论武艺、心机都是上上之选,有我陆某人亲自相送,你也死的不冤了。”

    明明大雨倾盆,这人的声音却像就在独孤煜耳边一样,每一个字都清楚的令人心寒。

    独孤煜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