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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但长身少年,牵之而去,云‘充军’”,“近缘京畿诸邑例各招刺,至于无人就募,则强捕村民及往来行人为之。遂致里氓奔骇,商旅不行”之类以饥民,罪犯,甚至强捉路人去当兵,刺面的记载。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自己好好的被强捉壮丁拉去当兵,还要在脸上刺字,还被克扣军饷,还被人歧视看不起,那自己也心里也会有好气好恨,外敌打过来说不定也会一哄而散。

    所以宋史·兵志·7》下半部分则全都是诸如:“乞自今逃亡配军为盗,听捕斩,赏钱”,“今所在逃军聚集,至以千数,小则惊动乡邑,大则公为劫盗”,“近日熙河一路逃者几四万”,“诸路及京畿逃亡军数居多,虽赦敕立限许首,终怀畏避”,“(政和)五年,立钱监兵匠逃走刺手背法。”,“逃卒颇多”,“应诸路逃窜军人或已该赦恩出首避免,却归出戍去处再行逃窜之人,令于所在去处首身,并特与免罪”之类应对逃兵或重惩或赦免的办法,但逃兵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军心士气如此,北宋不灭亡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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