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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挂着四五具尸体,场面之血腥令人作呕。

    此时的凡明也已经下马来到军阵中,他提一把陌刀,左右挥砍。实入一个死神,收割着每一个靠近敌人的生命,虽然只学过简单的剑术,但凭借着巨大的力量,即使胡乱的挥舞,也相当的强悍。

    再看看一旁的布什,他手提两把板斧,对!是纯正的板斧!逵爷用的那种!左右的砍杀,板斧所过之处,便是一阵腥风血雨。

    这时凡明也心想。‘是不是也该弄把重点的兵器来用用,要不就浪费了这一身的力气了!’四周的枪兵逐渐压缩包围圈,军士们的尸体已经倒下了一片,哥特拉斯已经是万念俱灰。看着自己士兵们的尸体,一阵心寒,他扫过四周的枪阵,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现在想逃跑简直是不可能!

    突然。他一眼看到了正在军阵中拼杀的凡明,心中一喜!若是能将它干掉,岂不是瞬间翻盘!于是,哥特拉斯策马冲向凡明。

    而此时,凡明正在专注的砍杀,并没有注意到一侧火热的眼神。而此时,危险已经渐渐的*近。

    正当凡明,一个反手刀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时,却突然感觉一侧一阵寒意,待他翻头查看时,只见一把长有一米的骑士剑已经向他砍来,他甚至都已经看到剑身上的划痕。

    凡明已经在想自己不是这就要完蛋了吧,别的穿越里主角都是飞黄腾达的!就是个反派也得一百多章才完蛋啊!怎么自己这么命短就在这千钧一之时,一把短刀横在了他面前,骑士剑与短刀想撞,擦起了阵阵火花。

    只见短刀的主人用力一拨,骑士剑便顺势甩开,这时,凡明也反映了过来,他回手一刀,便截在了哥特拉斯的腰上,鲜血喷溅。

    但他却晚了一步,早有一把短刀已经插在了他的另一侧腰间,短刀穿过盔甲,嵌入肉中,可见力量一斑,正是救自己的那把。

    ‘咚’哥特拉斯应声倒地,抽搐不止。

    凡明翻头打量着这个救他的人,只见他年纪不大,跟自己相仿,脸上虽稚气未脱,但也显出一丝英俊,穿着白色麻布衣,臂膀上标着数字一,这是凡明特意让长枪队的队长标注的,以表明他的身份。

    “你叫什么?”

    “我叫卡尔,大人!”完,便转头继续作战。

    “不错的年轻人!额我也挺年轻的”

    的插曲后,凡明继续加入战斗,没有了领导者,这支军队很快便抵挡不住投降了。

    仅仅用了三个时,便解决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而自身只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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