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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留下任何气味,可以确保安全。

    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茂密的树林,果然在一条河边现了一群野猪。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足有五十多头野猪聚集在一起,这些野猪也没闲着,而是在为了争斗配偶权互相的搏斗着。

    另有一些野猪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它们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可以避免在情期的搏斗中受到重伤。同时野猪还会在鬃毛和皮上涂有凝固的松脂。

    艾瑞斯蹲在草丛里,那双眼睛既好奇又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幕:他看见了一头足有大公牛那么壮实的大野猪,这是头足有米长的巨兽,这头长着刚毛的黑色野猪长有突出的面颊和两颗尖锐的獠牙。

    “大胡子,”艾瑞斯蹲在一旁低声问道。“你见过体型这么大的野猪吗?”

    托蒙德压低声音向身旁的男孩解释道:“那头巨兽是野猪王,它是统领这群野猪的领。”他随即转而嘲讽道。“现在知道害怕了?”

    艾瑞斯忽略掉对方的嘲讽,他早已习惯了维吉亚人这种话的方式。他撒谎道:“我才没有害怕!”大男孩有点心慌了,不等对方开口,又:“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耐心的等待!”

    “等到什么时候?”艾瑞斯声的追问。

    “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托蒙德转身回答。“到时大部分的野猪都会出去觅食,那个时候我们在动手猎杀野猪王。”

    “这会还不到正午时分,你却让我等到黄昏?”艾瑞斯有些不耐烦的回答着。“为何我们不现在动手,只要射杀了野猪王,其他的野猪自然也就被吓跑了。”那么大的目标在眼前,他有自信能够射中。

    托蒙德有些戏弄的语气反问他:“你打算用什么射杀那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王?”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脱口而出。

    “你认为一支普通的箭矢能够轻而易举地射死一头皮糙肉厚的野猪王?”巨人克星依旧面不改色的取笑。“那你未免也太真幼稚了。”

    “一支不行、我还有第二支,三支——”

    “——就怕你第二支箭还没射出去,野猪王已经冲过来把你撞飞了。”

    不管对方怎样嘲弄他,他都像海里的礁石那样无动于衷。“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才能杀死那头野猪王?”

    “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锋利的匕割破它的喉咙。”托蒙德低声回应他。

    “那根本不可能,”艾瑞斯反驳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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