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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头,不过野狗再厉害,到底也是畜生,没什么好害怕的。”李潇玉淡淡说道,这句话却奇异的安抚了骚乱的军心。

    “是兽类就怕火,索性的是这些野狗距离河边也就百米之遥,郡主的意思是火攻?”容曜马上理解了李潇玉的意思。

    “火攻虽好,万一大火火势控制不住,我们想营救的人也被烧死了呢?这是秋季干草最多的草原啊,万一着火,这火势如何控制?”

    李潇玉看了一眼卞洪,倒是个心细如发的,可惜胆子太小。

    “火势根据风向。”

    李潇玉拔下发间的金步摇,金步摇的金链流苏飘向了狗群的方向。

    “风向朝向狗群,必然是火势烧向对面,而非咱们这一面。”李潇玉笑起来,“你们谁身上有裹烧饼的油纸?我看你们有些人带了竹杖来,到时可以给我一用。”

    “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制作天灯,既然我们无法让对方听得见我们的意图,就让他们看得见即可。”

    李潇玉接过油纸,对着容曜说道:“会做纸鸢吗?”

    “郡主,我小时候做过很多,马上劈开竹杖做长竹签。”

    容曜的聪明让李潇玉满意的点着头,人都说多一个聪明懂事的助手,就是事半功倍和省心,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姑娘,我们没有纸磨和豆油,如何点天灯?”卞洪还是不明白。

    “人在野外,不肯能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既然我没有浆糊,便是用头发丝来系住油纸,那我没有墨汁,为什么不能用血来书写?再说这地上有的是野狗血不是吗?容曜,拿酒来。”

    李潇玉掏出了在身上的一个桔子,剥开之后,撕破衣袖,袖子上的棉线,捻了个灯芯,做了个小桔灯的灯座。

    她沾着野狗血在天灯的四面写了个足够大的“河”字,在天灯点燃上天之后,她笑着对后面说道:“所幸我有随身带酒的习惯,虽然只有两个酒囊,却足以燃起一片火海。这风向是由西向东,咱们就在西和南点火,形成一个半包夹击的火势。”

    “姑娘,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是在西和北点火?”,卞洪愣住了。

    “因为我要在北边将你们的刀摆成个刀阵,让这些野狗情急之下以跨越北边刀阵自我损伤的代价,来逃窜。这些野狗虽然凶悍,若这些刀阵缩减了它们的士气和实力,对于我们来说,杀一些残兵败将还是很容易的,不是吗?”,李潇玉嘴角一笑,这轻飘飘的话却给人以血腥十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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