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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了……”

    “可是她不能!”

    “因为她怀孕了。”

    “是的!此刻陈夫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唐僧!”

    “夫人忍辱负重,生下孩子却担心孩子会被老司机伤害,难以顺利长大,便决定把他放入江顺流而去,希望有缘人收养长大后为父报仇。”

    “扔出去的娃泼出去的水,就这样放进江里漂流着,陈夫人考虑着以后如何和儿子唐僧相认呢?聪明的夫人咬破手指写了封血书放在娃娃的襁褓作为信物,可她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够稳妥,比起可能遗失的身外物,还是在孩子身上留下直接的印记比较靠谱。”

    “于是惊天地泣鬼神、让众妖怪们干望着流口水的幕来了。”

    “陈夫人深情凝视此时还是个宝宝的唐僧,深情地抚摸他的左脚,然后慢慢地放到嘴边生生咬下了唐僧小宝宝左脚的根小指!”

    “你们别以为我瞎编的,《西游记》原是这样写的:但恐难以识认,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纸,将父母姓名、跟脚原由,备细开载。又将此子左脚上个小指,用口咬下,以为记验。”

    “请各位看官看清楚,并不是在小玄奘身上留下道疤痕,而是硬生生的将个小脚趾头给咬了下来!连血带肉咬了下来!”

    “想来殷小姐也是别无他法,其他的记号都可能会消失,咬掉个脚指头,这个肯定改变不了,以便日后相认。可怜小玄奘出生才三天,就被自己的亲身母亲硬生生的咬掉个脚趾头,从此唐僧只剩九趾,肢体不全。”

    “取经路上,想吃唐僧肉的妖魔众多,想不到唯尝过唐僧肉的,却只有他的亲生母亲。陈教授对《西游记》倒背如流,应该会记得这段描写吧?我说的可是事实?”汪谦看向了陈运宏。

    陈运宏面红耳赤,吭哧了好半天句话也说不出来,别人不知道,但他研究《西游记》五十年,当然记得书里有这么段情节,但是,在汪谦没有揭示答案之前,他怎么会想到成功吃到唐僧肉的……会是唐僧的亲妈?

    咬下唐僧的脚指头当信物,也算……咬下了唐僧身上块肉?

    确实算啊!

    主持人、现场观众和其他嘉宾起看向了陈运宏,看到他的表情之后确信这段确实在书里存在。

    听说战斗汪不好惹,没想到陈运宏还要鸡蛋碰石头,结果被现场打脸,打得又快又狠又准,真的很替陈运宏感到脸疼啊!

    “原来石叫兽也就是个招摇撞骗的主儿!”

    “石叫兽嘲讽汪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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