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美国人通过CNN把quot;爱国者quot;、F-117、quot;战斧quot;导弹等战地明星捧上云霄之际,直升机(只有对quot;阿帕奇quot;的宠爱还差强人意)不公正地受到了冷落,除了美国国防部在战后写出的《致国会的最后报告》外,很少有人还记得为quot;沙漠风暴quot;立下首功的不是别的什么武器新宠而是直升机。在长达一个多月的连续轰炸开始前20分钟,经数小时贴地飞行后,M;狱火quot;导弹先行摧毁伊拉克预警雷达,为轰炸机群开辟出安全通道,展示了直升机无与伦比的突防能力。作为最灵便的战场飞行平台,它还承担了大量的运输补给、医疗后送、搜索营救、战场侦察、电子对抗等任务,在海夫吉战斗中,迅速遏止伊军攻势,最终击退伊军的主要力量也是直升机。在这场战争中,真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并展现直升机深厚潜力的是quot;眼镜蛇行动quot;:第101师运用300多架直升机来了一次战争史上最远的quot;蛙跳quot;,在伊拉克纵深内100多公里处建立起quot;眼镜蛇quot;前方作战基地。随后他们依托基地切断了伊军沿幼发拉底河谷后撤的唯一退路,并截住了沿哈马尔堤道逃窜的伊拉克部队。这肯定是这场战争的陆战中最意味深长的一次战术行动。它宣告了直升机从此完全可以自立门户进行大规模的单独作战。当成群结队的伊拉克士兵从被直升机摧毁的工事中跑出来跪地乞降,又被直升机驾驶员像驱赶西部原野上的野牛一般圈成一堆时,quot;最后解决战斗只能靠步兵quot;的观点,已经被这些美国的quot;飞行牛仔quot;们从根本上动摇了。而本来这次直升机quot;蛀跳quot;行动的最初意图,只是为担任主攻的装甲部队提供支持,但直升机部队出人意料的成功,使计划远远落后于战况的进展。为此,施瓦茨科普夫不得不下令第7军提前15小时发起进攻,尽管在弗兰克斯将军的指挥下美国第7军在沙漠上的推进速度远远超过了当年以发动坦克闪电战闻名于世的古德里安,但并未像那位前辈一样赢得quot;闪击战quot;的美誉,反倒被斥为quot;像老太太一般一步步慢慢往前挪quot;。战后,弗兰克斯将军以伊军尚有战斗力为由,反驳来自设在利雅德的联军总部的批评[9]。但实际上不论批评者或是反驳者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弗兰克斯将军摩下坦克的机动性受到的指摘,正是以直升机作为参照系的。时至今日,还没有一个战例证明,哪一种坦克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