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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人。他们借着文艺宴会的名义极力地拉拢大人物;借文艺杂志或是副刊的地盘,极力地为自己做广告:但求闻达,不顾羞耻。

    谁知既为文人矣,便将被目为文人;既被目为文人矣,便再没有职业可得,这般东西便永远在文坛里胡闹。

    文人的确穷的多,自从迫压言论和创作以来,有些作者也的确更没有饭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谓“诗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宫保”〔3〕的孙婿,将污秽泼在“这般东西”的头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丧”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帮闲,开锣喝道,过后仍是一条空街,还不及“大出丧”的虽在数十年后,有时还有几个市侩传颂。穷极,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银又并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还是买长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儿总不免常常误解,以为钱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确的,也许还可以通神,但通文却不成,诗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诗便是证据。我那两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说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带官儿,却没有裙带文人的。

    然而,帮手立刻出现了,还出在堂堂的《中央日报》〔4〕(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问题如是

    最近的《自由谈》上,有两篇文章都是谈到女婿的,一篇是孙用的《满意和写不出》,一篇是苇索的《登龙术拾遗》。后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则不在手头,刊出日期大约在八月下旬。

    苇索先生说:“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但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后一句“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立论十分牢靠,无瑕可击。我们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们的父亲也是人家的女婿,我们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坛上“北面”而坐的鲁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会要上文坛的”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前一句“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这句话就简直站不住了。我觉得文坛无时无刻不在招女婿,许多中国作家现在都变成了俄国的女婿了。

    又说:“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能用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我觉得这种人应该佩服,因为用妻子的钱来作文学资本,总比用妻子的钱来作其他一切不正当的事情好一些。况且凡事必须有资本,文学也不能例外,如没有钱,便无从付印刷费,则杂志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办书店,出杂志,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来,妻子的钱自然也是私蓄之一。况且做一个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正如做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之并非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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