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办之际,努力确也可惊,那时做事的,伏园之外,我记得还有小峰和川岛〔12〕,都是乳毛还未褪尽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对,自叠报纸,还自己拿到大众聚集之处去兜售,这真是青年对于老人,学生对于先生的教训,令人觉得自己只用一点思索,写几句文章,未免过于安逸,还须竭力学好了。
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倘若说,北京大学的法,政,经济科出身诸君中,绝少有《语丝》的影响,恐怕是不会很错的。至于对于《晨报》的影响,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颇受些打击,曾经和伏园来说和,伏园得意之余,忘其所以,曾以胜利者的笑容,笑着对我说道:“真好,他们竟不料踏在炸药上了!”
这话对别人说是不算什么的。但对我说,却好像浇了一碗冷水,因为我即刻觉得这“炸药”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过使自己为别人的一个小纠葛而粉身碎骨,心里就一面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于是乎“彷徨”起来。
谭正璧〔13〕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说的名目,来批评我的作品的经过的极伶俐而省事的话道:“鲁迅始于‘呐喊’而终于‘彷徨’”(大意),我以为移来叙述我和《语丝》由始以至此时的历史,倒是很确切的。
但我的“彷徨”并不用许多时,因为那时还有一点读过尼采的《Zarathustra》〔14〕的余波,从我这里只要能挤出——虽然不过是挤出——文章来,就挤了去罢,从我这里只要能做出一点“炸药”来,就拿去做了罢,于是也就决定,还是照旧投稿了——虽然对于意外的被利用,心里也耿耿了好几天。
《语丝》的销路可只是增加起来,原定是撰稿者同时负担印费的,我付了十元之后,就不见再来收取了,因为收支已足相抵,后来并且有了赢余。于是小峰就被尊为“老板”,但这推尊并非美意,其时伏园已另就《京报副刊》编辑之职,川岛还是捣乱小孩,所以几个撰稿者便只好搿住了多目夹眼而少开口的小峰,加以荣名,勒令拿出赢余来,每月请一回客。这“将欲取之,必先与之”的方法果然奏效,从此市场中的茶居或饭铺的或一房门外,有时便会看见挂着一块上写“语丝社”的木牌。倘一驻足,也许就可以听到疑古玄同〔15〕先生的又快又响的谈吐。但我那时是在避开宴会的,所以毫不知道内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