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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确有些超妙的识见。例如“流言”本是畜类的武器,鬼蜮的手段,实在应该不信它。

    又如一查籍贯,则即使装作公平,也容易启人疑窦,总不如“不敢相信”的好,否则同籍的人固然惮于在一张纸上宣言,而别一某籍的人也不便在暗中给同籍的人帮忙(9)了。这些“流言”和“听说”,当然都只配当作狗屁!

    但是,西滢先生因为“未免偏袒一方”而遂叹为“可惜”,仍是引用“流言”,我却以为是“可惜”的事。清朝的县官坐堂,往往两造各责小板五百完案,“偏袒”之嫌是没有了,可是终于不免为胡涂虫。假使一个人还有是非之心,倒不如直说的好;否则,虽然吞吞吐吐,明眼人也会看出他暗中“偏袒”那一方,所表白的不过是自己的阴险和卑劣。宣言中所谓“若离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者,似乎也就是为此辈的手段写照。而且所谓“挑剔风潮”的“流言”,说不定就是这些伏在暗中,轻易不大露面的东西所制造的,但我自然也“没有调查详细的事实,不大知道”。可惜的是西滢先生虽说“还是不信”,却已为我辈“可惜”,足见流言之易于惑人,无怪常有人用作武器。但在我,却直到看见这《闲话》之后,才知道西滢先生们原来“常常”听到这样的流言,并且和我偶尔听到的都不对。可见流言也有种种,某种流言,大抵是奔凑到某种耳朵,写出在某种笔下的。

    但在《闲话》的前半,即西滢先生还未在报上看见七个教员的宣言之前,已经比学校为“臭毛厕”,主张“人人都有扫除的义务”了。(10)为什么呢?一者报上两个相反的启事已经发现;二者学生把守校门;三者有“校长不能在学校开会,不得不借邻近的饭店招集教员开会的奇闻”。但这所述的“臭毛厕”的情形还得修改些,因为层次有点颠倒。据宣言说,则“饭店开会”,乃在“把守校门”之前,大约西滢先生觉得不“最精彩”,所以没有摘录,或者已经写好,所以不及摘录的罢。现在我来补摘几句,并且也加些圈子,聊以效颦——

    “……迨五月七日校内讲演时,学生劝校长杨荫榆先生退席后,杨先生乃于饭馆召集校员若干燕饮,继即以评议会名义,将学生自治会职员六人揭示开除,由是全校哗然,有坚拒杨先生长校之事变。……”

    《闲话》里的和这事实的颠倒,从神经过敏的看起来,或者也可以认为“偏袒”的表现;但我在这里并非举证,不过聊作插话而已。其实,“偏袒”两字,因我适值选得不大堂皇,所以使人厌观,倘用别的字,便会大大的两样。况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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