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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做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苏轼在杭州呆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桩祸事。当时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做文章。元丰二年(1079),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以“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苏轼下狱后生死未卜,在等待最后判决的时候,其子苏迈每天去监狱给他送饭。由于父子不能见面,所以早在暗中约好: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决的坏消息,就改送鱼,以便心里早做准备。

    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言官、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而此时苏轼经此一狱已变得心灰意懒,在办完公事之后便带领家人开垦荒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为自己起的。

    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哲宗即位,高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司马光重新被起用为相。苏轼于是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在此期间,苏轼处在人生的顺境之中,但依然坚持他的淡泊。“人在玉堂深处”时,却怀念黄州东坡雪堂“手种堂前桃李,无限绿阴青子”;他还告诫自己说:“居士,居士,莫忘小桥流水。”元祐六年(1091)三月,自杭州知州入为翰林学士承旨时作《八声甘州·寄参廖子》词,偏要表白自己:“谁似东坡老,白首忘机。”苏轼这种在顺境中淡泊自守的品格难能可贵。

    俗话说:“京官不好当。”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物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谏议。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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