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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一遍又一遍,我彻夜不眠,我手里捧着的分明是一颗颗中华儿女鲜活的心。我经历了一场灵魂的拷问。渐渐地,我冷静下来,渐渐地,就有了现在这本书。

    对于兴奋剂这个妖魔,已经到了非斩不可的时候了。

    回到山西和北京,我仔细查阅中国体育界的最新消息,使我感到欣慰的是,中国人正在学习使用法制武器。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该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又在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明确规定:“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第一部体育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发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从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有了一部大法,并不等于高枕无忧,前面的道路还很艰难,但这部体育法的颁布和实施,毕竟是中国体育走向法制的标志。查了一下资料我发现,世界上有几十个国家早已制定了体育法,而将严禁使用兴奋剂列入法规的,却很罕见。由此可知,中国人是有骨头的,一个泱泱大国,理应为人类体育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当我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就想起了吕亿和王媛在汽车中向我提出的那个问题“一旦查出来,到底该谁负责?”那时我的回答很含糊:“谁也不要吃,就不负责任了嘛。”现在有法可依了,我则可以回答说:谁违法谁负责,该谁负责谁负责!

    每一位珍爱中国体育的人都不应该忘记:1995年8月,美国亚特兰大举行泛太平洋地区游泳锦标赛,中国运动员却被剥夺了参赛资格,这是我们不久前在广岛亚运会犯下了兴奋剂错误而造成的持续恶果。

    同年9月,国家体委、中国奥委会重新完善颁发《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使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

    中国奥委会继1994年之后,再度召开1995中国反兴奋剂大会。伍绍祖、袁伟民、徐寅生等体育官员相继发表讲话,语气坚决,毫不避让,严肃承认我们的过失,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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