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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的是解决问题!所以我实在忍不住了,便主动提出要谈。他们问我要谈什么?我已经意识到上次的搏斗,我取得了胜利,索性再将他一军。于是我说,“就谈你们上次提出的毛主席在外事方面的事情。”他们连忙声时:“不谈那个问题了,此后再也不谈涉及到那方面的事情了。”我心里又好笑,又悲哀:可怜的无知的人啊,你们只能盲目地充当别人的棍棒!

    高墙之内形形色色

    1966年初,我被转移到太安候街二十几号,此处也是一个独院。在这里,他们只来过一次,而且仅仅是来看看我,问我有什么要求,健康状况如何等等。

    在这里住了不到半年,又把我转送到学院胡同,这里是公安部一位干部住家的后院,前后相通。在这里住了不到两个月(即1966年下半年,“文革”席卷全国之际,不过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便被送进了秦城监狱,后来听说这是当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的决定。

    在秦城,我的编号是6601(即1966年第1号犯人)。这时,监狱里关押的人确实很少,许多楼房都空着。安排我的那幢大楼里空荡荡的,大约连我只有三名犯人。房间里的窗子离地面一人多高,这就是从远处看到的一排排小洞洞中的一个。

    我从被软禁到关进监狱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除了精神上的摧残和压抑以外,生活上的标准仍相当高,伙食很丰富。

    在这里看管我的只有一个人,此人看来是老工作人员,有经验,很者练。每天都要来几次,一会儿要我出去散步,一会儿要我去做轻微的劳动,当我做不动时,他就来帮我,人很和气,说话做事也近乎人情,有时还同我闲谈聊天。我生活上的一切要求,他大都满足了我。诸如我要的一个小木桌、纸张、笔墨、砚台以及脸盆等用具,他都一一弄到了。有一天,在闲聊中我问他:“你们这里关押的当然都是有罪的犯人,但把无辜、无罪的人关在这里,这合适吗?”他回答得非常妙:“这是国家的需要。”(!!!)又以安慰的口气说:“你来了,就安心地呆着吧,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有什么要求,告诉我,凡能做到的事,我都尽力而为。”他的话对不幸者确实是点慰藉。

    但是好景不长。大约1967年11月间,来了部队,实行军管,陆陆续续接替了原来的全部管理人员。进入1968年,听说原来的管理人员已经全部进了“学习班”。

    秦城监狱虽然“掌握”在部队一些人手里,但是他们既不会管理,也不会安排工作,而只会做一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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